上面是我車禍民事訴訟的文,在文章第50樓,
維修費用可以跟價值減損合併請求賠償
但是每個法官認定不同哦
如果車主同意修理方法以後再修 那修理之後 廠方無須負還原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反過來說
車主沒同意的話 車子就被切了 廠方就必須負擔還原跟損害賠償的責任
但是正常的契約上面都不會寫到 廠方必須負擔什麼責任
所以這個可能最後大家都不爽的話 還是媒體爆一爆
法院上處理比較快吧
其實蠻簡單的啊
收購你的車子你再跟他們買新車我是覺得不可能了吧
你車子要賣的話
賣給Nissan18萬(都有開鑑價書了)
另外維修的錢就是撞你的人要給車廠的
17.2萬
其實他們業務過失這樣算一算賠個8千
車子賣掉還能補吧
順便車子因為這個緣故放他們家3個月
造成的交通損失費用也可以跟撞你的人或者Nissan求償
車禍 所謂的『 代步車費用』?
一、什麼是代步車費用呢 ( 不是指事故車輛進廠維修的過程才需要的嗎 ) ?
答 所謂代步車費用指的是車輛維修期間之交通費用!! 對方愈主張此筆費用還需提出相關單據方可請求!!
還是不滿意的話 就找媒體爆一下
然後上法院吧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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