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TOYOTA的SURF人數超載要罰多少?

小弟我跟朋友們計畫連假要出遊

用自家車SURF

但車子好像是5人座的....吧!!!(我也不確定到底是幾人)

可是我們有六個人,第六個人坐在置物箱那裡的話呢??

弄個折椅或者小板凳或者懶骨頭給他坐或躺



我們是禮拜五晚上要出發前往"""台東"""

聽說.......晚上...."南迴"......路上很常有臨檢

又或者上高速前的高乘載管制



以上兩個...(重點在...臨檢)

被抓到人數超載要罰款多少啊??

怕的還是叫我們不能繼續行駛...(那行程就不能跑了)

還聽說有啥違規紀錄1次之類的...這又是甚麼><

希望有大大可以幫忙解決一下...
文章關鍵字

xzqd823 wrote:
小弟我跟朋友們計畫連...(恕刪)


你的前門跟行照寫多少人
那就是多少人,以前有一台,自行安裝第三排
真的被罰過!!!!
xzqd823 wrote:
小弟我跟朋友們計畫連假要出遊
用自家車SURF
但車子好像是5人座的....吧!!!(我也不確定到底是幾人)
可是我們有六個人,第六個人坐在置物箱那裡的話呢??
弄個折椅或者小板凳或者懶骨頭給他坐或躺
我們是禮拜五晚上要出發前往"""台東"""
聽說.......晚上...."南迴"......路上很常有臨檢
又或者上高速前的高乘載管制
以上兩個...(重點在...臨檢)
被抓到人數超載要罰款多少啊??
怕的還是叫我們不能繼續行駛...(那行程就不能跑了)
還聽說有啥違規紀錄1次之類的
...這又是甚麼><
希望有大大可以幫忙解決一下...(恕刪)

精簡顯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4款: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四、客貨兩用車:指兼載人客及貨物之汽車。


精簡顯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第2目: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三、客貨兩用車: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
          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7條:
客貨兩用車,應依左列規定:
一、載客與載貨空間應裝設固定之間隔物區隔,載貨空間之車窗應裝設金屬欄杆。
二、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之人數,載貨不得超過核定之載重量,兼載客、貨時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量。
代用客車,應依左列規定:
一、代用大客車車身應為金屬或木製之固定廂式,車身設門及固定扶梯,加設立位者,應裝拉桿。
二、代用小客車車身得為金屬或木製之固定廂式,後車門得加裝踏版,不須裝扶梯。
  但不得設立位。
三、駕駛室與後車廂應隔開,代用客車如其中間或後車廂左右兩邊開有車窗者,應加裝金屬欄杆。
四、車身內兩側設置固定翻動式座椅。
五、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之座位及立位人數,兼載客、貨時,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量。
原經交通部車型審查通過之國內量產中之小客貨兩用車,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出廠者,
應符合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條第三款第二目後段之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
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一、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
  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
三、貨車運送途中附載作業人員,超過規定人數,或乘坐不依規定。
四、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
  但公共汽車於尖峰時刻載重未超過核定總重量,不在此限。
五、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人超過規定人數。
六、車廂以外載客。
七、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八、裝載危險物品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罐槽車之罐槽體檢驗合格證明書、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
  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前項各款情形,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依前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外,
汽車駕駛人仍應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記違規點數二點。
前二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1條:
汽車依本條例規定記違規紀錄於三個月內共達三次以上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

精簡顯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第2項、第4項: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十九條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三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前段、第四項前段、
第三十七條第三項、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後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
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
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期間計達六年以上者,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xzqd823 wrote:
小弟我跟朋友們計畫連...(恕刪)


不知道耶被開單記得要分享一下


xzqd823 wrote:
小弟我跟朋友們計畫連...(恕刪)

當時SURF 是24..CC ,很多人都領貨車牌 ,省牌照稅, 這只能坐2人 ,後座須拆除, 現在的警察不是笨蛋 ,能多開單 就有業績, 所以真的要小心了 , 出來混的, 一定要還的, 省小條 ,小心花大條
如果被臨檢, 會被開18條 7200 加監理站驗車, 另外再加超載 ,不知道多少罰鍰 ?請知道的人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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