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少. wrote:
各位大大,請問這台altis11...(恕刪)
新車70.1萬(稅金等規費先不計),
掛牌四個月出價60萬賠(收)車"好像"很有誠意,
可是仔細計算一下有點怪怪的...
狀況1.
樓主
收下60萬現金或即期支票去把剩下48萬左右車貸還清,
這樣樓主手邊大約還有10來萬的現金,
跟四個月曾經的一輛新車一場夢。
準姐夫
付出60萬手上擁有一台要花費大約30萬修復的事故車,
如果準姐夫花錢把車修好繼續開,
那等於他花了90萬擁有一台修好的事故車,
如果準姐夫直接把車賣掉,大概也能收回個20~30萬,
等於準姐夫只花30~40萬擺平這件事
狀況2.
樓主
收下60萬現金或即期支票去把剩下48萬左右車貸還清,
這樣樓主手邊大約還有10來萬的現金,
跟四個月曾經的一輛新車一場夢。
準姐夫
車子能出險修就修(保險就是用在處理意外但樓主的保費會調漲),
付出60萬手上擁有一台用保險好的事故車,
如果準姐夫把修好的車賣掉,大概也能收回個40~50萬,
等於準姐夫只花20~30萬擺平這件事
狀況3.
樓主
主張只要恢復原狀,堅持把剩下48萬左右車貸繳清,
這樣樓主擁有一輛修好但很新的事故車
跟一輩子心理的疙瘩。
準姐夫
車子能出險修就修(保險就是用在處理意外),
不能出險就付30萬修車,
等於準姐夫只花30萬擺平這件事
車禍當下你姊在副駕駛座上吧!幸好沒受傷,
道義上她也要分擔一點的,
斡啊!樓主姐姐未來婆家的水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