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硬塞超速罰單

remo2919 wrote:
小朋友?沒禮貌?還真...(恕刪)


所以你最後的結論是:
我所說的“允許”,是一種不言而喻,而當真我在說誰說允許亂開單、哪條法令規定亂開單、那個政策要人亂開單?
該檢討的是"一種不言而喻"
那你還在這發言發表意見
不就白搭

用喻的來一個

民眾:政府該檢討政策
政府:哪個政策
民眾:是一種不言而喻,,請詳加檢討改進
政府:很好我們聽到了,,會照辦
總統: 官員們今天起檢討不言可喻政策


小朋友:大人的世界真難懂
大人:沒關係今天起我們上"不言而喻"內容

.
.
.
還在看什麼
不就說了不言而喻
.
.


一開始說不言可喻不就好了
說不顏可浴的
還先顏澀
直接浴不就好了
妳嘴巴不痠嗎?
只能麻煩吞下去囉
徵汽車維修技師,,意者訊息連絡,上班處台南永康
大饅頭 wrote:
為甚麼警察不舉證我們違規
還要我們無辜百姓自己證明我們沒有違規

警察只要說他看到了就可以了嗎
他的眼睛能做憑證嗎...(恕刪)


心態問題
國家的公務體系根本都還是在"威權"統治
沒有證據.不走法律.
連法官都是自由心證

制度的問題?
是執法人員的手法問題(包含司法)
司法在普通人民的心中根本就是個屁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有關係就變成有關係..
當場申訴.再加一條不服取締
事後申訴.只有確查無誤..

官字兩個口
號稱一生清廉
遇到違法違規的事項還可以自己變更法律法條..

官...就像土皇帝一樣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請各位熄熄火吧

網路上有人專門挑一些有爭議性的文章

專門回覆一些爭議性的話題 讓別人回覆

當對方忍不住開始漫罵時 就存檔當證據提出告訴要求賠償

我只是好心提醒大家要注意

也希望不要有人對號入座 我沒有影射誰

CTfrank wrote:
心態問題國家的公務體...(恕刪)

雖然這有些偏離主題,但也真的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廖建全 wrote:
請各位熄熄火吧網路上...(恕刪)

感謝,很好的提醒,


所以~
Q122QQQ3600 wrote:
...
還先顏澀
直接浴不就好了
妳嘴巴不痠嗎?
只能麻煩吞下去囉
...

見笑轉生氣?...........................................



也明明是法令、規定的事,一直在扯政策?!
不想恥笑,但也別那麼不自持...

我就奇怪,怎麼老是在“政策”個沒完,我八竿子也沒有去說到什麼政策,還解釋了什麼是政策什麼是規定,結果...是有人以為世界上有政策,就能做事喔?
管妹...是誰啊?
gojen wrote:
看完這篇.....又...
睜眼瞎子也可以當警察!?
(恕刪)

那你來~
說要下跪?要不要也切腹?
要下跪也不用對著大家(媒體)吧?你們是當事人嗎?
大家不是人生父母養?說下跪就下跪喔?
說到稅金?你一年繳多少稅金?台灣文武百官有多少你知道嗎?叫那警察從他年所得裡給你一元nt你還要找錢咧。
別盡說些沒營養的
留點筆德吧~嘖、嘖
remo2919 wrote:
雖然這有些偏離主題,...(恕刪)


>>也明明是法令、規定的事<<

從政策 制度
確定是
法令規定了歐
我問過好幾次哪條法令造成的了↑ 往前幾文看
還沒有答案呢!!
既你一直堅持是這兩樣造成的
也不說說哪條
現在要說了嗎?


應該蠻多板友想知道
台灣有哪條不言可喻的 法令和規定




徵汽車維修技師,,意者訊息連絡,上班處台南永康

Q122QQQ3600 wrote:
應該蠻多板友想知道

台灣有哪條不言可喻的 法令和規定



有...那就是執法人員的"自由心證"
國王的新衣, 他們就是法令

不合理的事情,砲就對了, 只要不對人謾罵攻擊, 就事論事討論, 批評公眾之事, 沒有什麼好怕的
Q122QQQ3600 wrote:
>>也明...(恕刪)

問了好幾次?

是問了好幾次,我也都回答了,大概只有你沒看懂!

法令規定有問題,是因為沒有任何一條法能完全的限制到人的作為,再加上制定時的不周延,或者~已經不合時宜,又沒修改,造成更大的灰色地帶,讓人更有犯錯的空間!

但看看你說的,一開始扯政策,政策個屁?!
政策是大方向大目標,根本看不到許多法令規定的細節!

拿交通來舉例,它可能會推行一個什麼政策方案,方案的目標是讓交通順暢減少事故,
那怎麼做?加強取締當然不可少,那開始從已經存在的相關規定去援用,不夠再修定或制定,然後來施行!
誰來做?交通部當然要,再來就是警察,
那這些公務員做事要有法源依據,就各自去援用適當的法令規定...
這麼一層層下來,你卻在那邊政策個沒完?

而我所主要質疑的,好像一開始就不是法令、規定或政策耶!
我問誰在允許這種有瑕疵的取締行為一直存在?
法令規定不周延有問題沒錯,但它們是自己從石頭蹦出來的嗎?
你就開始幫我下結論,說我在說是政府,政策在允許?
我說了"誰",你找不出來看不懂就算了,還栽贓,把你自己說的當成別人講的?

從上面提到的由上而下的概念,到達執行單位也一樣,由幹部以明文的法令規定來命令基層執行人員去執行,並且可依實際情形另作規定加以規範,並負~督導之責,以求對最頂端政策目標有策進,達到目標!
督導之責,當然就是要知道執行人員執行的情況如何!
今天警察用這種有瑕疵的取締方式,幹部不知道?我都晚上跑國道,晚上要是用照相的還沒話說,但一樣還是有在用雷射耶!我還真不曉得大白天都認錯車,那晚上咧?!
而這些,幹部都不知道?

政策!政策?老扯政策?政策的高度是在掌握它的大目標,還是去管、去督導全國數以百萬的基層公務人員?那要那麼多官員幹部幹嘛?

你說那個員警沒照規定,我沒反對啊!但基於往後還有可能再發生的想法,該檢討的還有誰?你期待警員能做好,那幹嘛需要幹部督導?
我前面舉過例,小孩在外行為不佳,除了小孩自己,還有誰也要去檢視?

這種有問題的取締方式,當然有申訴案件,當事人員警作完回覆,是要給他的主管審核蓋章耶!
那從執勤方式,到申訴案件,執勤員警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為什麼這種情況存在這麼久?負督導之責的幹部不曉得,就只有基層警員知道?不正是我所問的~就拿你講的,不管是不是"亂開"還是過失,誰在允許這樣的情形存在?
是否正是有績效的要求,能開一件是一件?在雖然不能十分確定,但還能有幾分的"應該,好像,大概是"的認定下,去開那張單?
沒完全確定不要開?廢話!現在發生這個事,這句話有什麼用?
績效要求是那麼嚴重嗎?
警察當然知道要罰錢很心痛,但今天被開單的還是民眾,在警察的想法,是他還有幾張績效要求的罰單沒開,未達績效標準他會受到什麼處分或待遇!

什麼叫允許?除了不言而喻,還有為了某些工作上的利益,對一些灰色地帶的得過且過,及改進的不作為!


這樣的公部門行政情形跟文化,你了解嗎?扯什麼政策?!
每個政策或許好或許不是很好,但都以大多數民眾權益為目標,但也很多政策立意良好,到最後卻亂七八糟,問題就是出在推行執行的過程!
當然問題就是在人,但人就像我上面說的,一層層下來,各有各的責任,我們人民除了對第一線執行人員要檢討,更要長腦袋去曉得檢視那些握有更大權力,卻只出一張嘴,沒有實際實務體驗,只在辦公室裏作規定,然後頤指氣使叫基層去做就對了,時間到交成績出來就對了的那些人!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問了好幾次?是問了好...(恕刪)

別再回了= =
不懂的永遠不會懂
你錯在話多
就算你有你的理
語多必病,想炮的人一定會為炮而炮
民主時代每個人都有其思想自由,但自由的定義不一定每個人都懂。
別浪費你的精力了,沒義意的
網路就是這樣

anderson01 wrote:
別再回了= =不懂的...(恕刪)



長久以往的弊病了
沉疴已久.光是改變制度.確實監察有用嗎?
基本上來說政府公務機關根本就是共犯結構

光是30-40年來
馬路都無法鋪平的政府
你能指望有什麼改革動作..

網友也只能在網路上罵罵而已..
還能有多大作為
講那麼多.根本沒啥做用
除非是要掀起革命
把現今在位的高官全部轟下台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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