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負法律責任,應該直接寫兩照全名.在這邊PO文感覺作用不大..且照片實在看不出問題.==>表示一堆人只是看熱鬧單純發言批評,沒在看證據.老實說...個人買過3台車的經驗, 先是全額錢先匯進,才去交車.有小痕勉強都可以接受...反正沒幾天,莫名的傷也會出來...看來是我太古意了.不過有內凹情況是要吵...但是最多也是拆門去處理再回來...換別台是不太可能.一換下去不得了了...以後可能就要都在工廠交車了,才能馬上處理.直接打電話去和泰吧.或直接跑一趟台北市松江路上的總部...會比較快處理.superhonhon wrote:本來不是有放陳所長?...(恕刪)
我肩膀上的豬豬 wrote:有人可提供怠速的新聞...(恕刪) 71萬買瑕疵車 駕駛怒開車抗議想看新聞片段的可以到ETTV東森新聞網站的影音新聞找一下...日期:2011/11/8 上午09:33:51..目前在第四頁的地方...路人路過純粹幫忙查詢資料..一切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