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聲哪有臭...這只是個案...OK和泰爛歸爛 服務還是不錯的...而且業代超多 會幫忙消毒 護航樓主大概收到了不少私訊吧...過了幾天 誰還會記得這件事 和泰繼續偷配備 繼續躺著賣..股東笑呵呵 又要在賺一個股本了
a49432111 wrote:遇到這種事情除非第一個很懂法律.不然一般消費者都比較吃虧.到最後鼻子摸摸就自己吃虧!...(恕刪) 台灣消費者是很弱勢的摸摸鼻子就算了除非時間很多或是你是立法委員下次記得手機開啟錄音
簡簡單單問一句 如果今天你買車簽約完 過兩天發現簽約價比別人貴兩萬你會鼻子摸一摸 乖乖照合約走 用比別人貴兩萬的價格辦牌交車還是去跟你的業務反應 要求降價否則退訂呢?我相信樓主如果今天是買貴了兩萬 絕對不可能如此堅持一定要照合約走人啊~~~別貪心過頭了 有時候退一步又如何呢
將心比心,賣台車起碼賠個五六萬是版主您賣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得饒人處且饒人樓主上01也上了電視把事情鬧大了就算最後業代同意認賠交車了最後的大贏家還是樓主啊!而且樓主給眾網友的資訊也是不對等的業代也許也有很多話要說在此,業代成了啞巴01成了一言堂然後又有一群自稱想買車的人跑出來說買車不考慮TOYOTA賣了台有點賺頭的車後來車主反悔被退訂,這種事也不是沒有還是一句老話,得饒人處且饒人樓主要繼續堅持業務履約也沒有錯只是接下來要走的法律流程也要做好自己的損益評估買台車比別人多便宜了幾萬塊,結果打場官司下來卻沒賺那麼多
finzero wrote:請問下列兩法是否可行...(恕刪) 此案並不符合詐欺的構成要件,所以並不可行匯款過去是多餘的動作,多累的。既然想告對方不當得利,不如直接告對方債務不履行,還省下滙錢的時間和卡在帳戶裡的利差,此案的爭點在於債權契約不履行、意思表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