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半年的Altis在我今天早上醒來時悲劇發生了…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
停車在轉角處是違規停車
蓄意刮人車是毀損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毀損器物罪,其處罰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板大違規停車是不對
但那是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另一個是犯法
怎麼不少人勇於批評違規的卻忽視了犯刑法毀損罪的?

阿王兄 wrote: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恕刪)

沒人說刮車是合法的
只是有因必有果
惡人必有惡人治
就這樣而已
抓的到是樓主幸運
抓不到也不能怪大家幸災樂禍
阿王兄 wrote: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
停車在轉角處是違


+1
看完這篇
95%的人覺得樓主活該、刮車的人是替天行道………
這就是我們的台灣人
樓主偷改文章,又取暖不成被鄉民炮轟,射後不理,神隱去了。

儒家《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佛家《涅槃經》云:「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

這都是因果關係。

阿王兄 wrote: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
停車在轉角處是違規停車
蓄意刮人車是毀損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毀損器物罪,其處罰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板大違規停車是不對
但那是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另一個是犯法
怎麼不少人勇於批評違規的卻忽視了犯刑法毀損罪的?


台灣就是一堆人認為只要有正當性,殺人放火毀人車輛都是OK的!

阿王兄 wrote: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恕刪)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要說也要兩邊一起說才公平阿。

宣告二年以下徒刑,十有八九都是緩刑,一堆易科罰金,別說的好像十惡不設一樣,所謂微罪不舉,去到檢察官那裡搞不好還被臭罵浪費司法資源,逼你跟刮刮樂和解.......

倒是停在那種地方引發車禍,停的會不會裝死抗告還要對方舉證?還是很乾脆的承認過失傷害?

又-明知停在那種地方可能很容易引發車禍之確定故意,那就不是過失傷害可以擺平的。誰嚴重?

alamith wrote:
台灣現在到底是怎麼了...(恕刪)


樓上的 真是 心眼小.又不是不知道台灣地區 警察司法直性效率的低落
在不然 真的叫了警察 會不會開單 會不會被 關說也很難講
違規停車不管是檔到了 還是被檔到了 就算只是 30秒 也很煩 你懂不懂.


重點是 發文者 取暖 還改文 還被抓包 .
車子被刮了 還被打臉 又竄改部份字句 搞笑丟臉下西錦 也別這樣子明顯.
1.樓主局部烤的如何?還是選擇車貼?或其他?
2.車位要去看看租一個。
3.期待樓主PO上來分享一下修復成果。
4.樓主不要害羞,一堆網友罵你,本人沒有喔,單純想看樓主的選擇與修繕成果(建議飆仔風車貼)。



就算人家車子停的地方不對,也不該刮人家車子吧

我最痛恨的就是那些偷刮人車子的人

敢作不敢當的俗辣行為

車子就算停在合法的地方,稍微好一點的車或新車難道就不會被刮過嗎? Nooooo! 街上敗類多著哩!

愛刮車的惡行,不會因為刮的是違規的車,就讓這種違法行為變的高尚些!
亂停車違法 亂刮車也違法

只是 版大的車 被刮車的人給刮了

刮車的人刮車後離開 版大找不到了..

要不先請 警察來開張罰單給版大

再請版大 跟開單員警報案車被刮..

我相信警察大人 會認真的為版大找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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