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特拉奇 wrote:不囉嗦,先上圖年前我...(恕刪) 1. 交通隊裁決說的算2. 裁決不滿意再申訴3. 若有保險 最好本人不出面(除非對方受傷)4. 對方若是幹道 你責任大5. 按照大燈投射地面來看(這點非常重要!!!!!!!!!!!!!!!!!!!!!!)你速度算正常大車速度算是飛快.....撞車前 根本沒看到燈照在地面你再晚一秒撞上...就......6. 大車可能有行車紀錄器 但理虧不願拿出7. 大車就是一皮天下無難事所以你就按法律流程跑吧8. 所以 我車碰車一定保~~~~
miklle wrote:這位講的蠻有道理的 ...別說顧慮他人; 我很好奇,你們到這種十字路都不會怕嗎 ???到這種十字路不踩煞車就算了、還夠膽量油門不放直接衝過去 ....換成我 ... 我會怕 ... 沒看清楚我不敢直接衝過去 .....(恕刪) +1我也是我每次經過沒紅綠燈的路口一定都開超慢,確定真的都沒車才慢慢開過去...跟開車門一樣,每次開車門都是反射動作要看一下後面,即使確定沒車也是先開個縫,門再慢慢的打開.
59樓的大大不是貼出判例了嗎 ?7:3 , 對方可能要負擔70%的肇責也就是說 , 如果遊覽車要維修50萬 , 那版主的弟弟得負擔30% 15萬 ,版主弟的車要維修30萬 , 遊覽車得負擔 70% , 21萬 ...相加減之後 , 版主弟能獲得6萬賠償 .以上只是假設 ....所以路權很重要嗎 ? 當然重要 .. 但是安全回家更重要 ...你爭贏路權了 , 裡子還是虧很大 ...如果行經路口慢一點 , 確認左右無來車再通過是不是可以避免這場車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