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ter wrote:
我是一定會繳保費的,錢可以解決的,都是小問題。
因為你的不可承受,跟我的定義不一樣。
就算在高速公路爆胎,我也會花錢叫人來拖吊。在高速公路路肩被撞死的機率太高了。
至於我常去的山路,像阿里山或合歡山,遇到狂飆大貨車跟遊覽車的機會,比高速公路機會更高。就算花2萬拖吊,我也不想在那裡秀換胎技術。
都講到絕命終結站了,那你應該也知道落石K到車頂跟擋風玻璃的機會,比輪框大多了吧?
如果真的在落石區,我冒著那顆16000的輪胎報廢,用三顆輪胎硬開也要開走。我也不會在那裏換胎。現在的車,很多都可以用三輪低速開個幾十公里的。
你的觀念有點奇怪。高速公路爆胎跟備胎沒甚麼關係,高速公路本來就禁止路邊急修,就算有備胎也只能拖下交流道再換,但有經驗的都知道,拖下去以後有沒有備胎的下場通常差很多。
你說不想冒著危險在路邊換備胎我可以理解,但在那裏等待救援,無謂的花更久的時間製造更大的風險會比較高明嗎?還是因為風險是別人承受所以可以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