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iro wrote:
我在高雄,上禮拜去試...(恕刪)



公司沒有送水微波爐的話。
那就是業務搞錯了。
在法理上,你絕對可以不理他,讓他按合約規定辦理。
我個人是不會這麼狠,踩著別人犯的錯誤。


該要的我會要到底
反之,不該我得的我一毛都不會拿

如果我是你
水波爐既然我要買的車沒送
並不是業務給我黑走
那我會回去修改訂單
連要業務聊表心意都不用
因為我答應的成交條件是折價2%
水波爐是額外折現



但我知道你應該不是這麼想
要不然就不會上網發文了
過去就讓他過去. 連說再見都不必. 就當作是放個屁. 反正遲早都忘記.
得饒人處且饒人~~

樓主可先退訂,再重心談~相信業務會用感恩的心給另外的優惠~~

菜鳥業務難免會記錯贈送品項....何不給他人機會....
jay302520 wrote:
退單可以啊,但是不是聽說訂金要加倍退還?


mark1329 wrote:
沒錯,退訂可以要他賠一倍的訂金,民法規定的


沒這回事!你自己去看看訂車契約書的內容好嗎?裡面寫得很清楚!瞎扯!

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翻開你的購車契約看看吧!
---------------------------

況且原PO的事件,原銷售專案並未送水波爐,因業務一時失察,經察覺要求修正完全合理!
當然你可以考慮還買不買,契約中所受不當利益當然須返還....."水波爐"
你事前未知經告知就不能再說你並不知悉的善意訂約!
合約都簽了,他要退的話應該要賠錢? 如果你今天訂了車,隔天反悔要退車,請問車廠難道不會罰錢嗎?
一切照合約走 照合約走 照合約走
safiro wrote:
我在高雄,上禮拜去...(恕刪)
你們一起去看的人,如果有兩人以上對業務印象不錯,或者覺得真的是不會油條的年輕人,算了,不要佔他便宜;可以接受沒有那樣東西,就退一萬五買下,不能沒有,就退單吧,是對方犯的錯誤,退單他們也應該無條件接受。賺錢不容易,不要佔這個便宜,打擊一個老實人或年輕人。

如果覺得油條,或一同去看車買車的人中,有人感覺業務不是很老實(洽談過程中,如果什麼條件都很阿莎力,八成很油條),那就退單找別家,不然對方八成會軟土深掘,你退一步他會又找理由進一步,搞不完。按合約走,對方也會有防備動作,會搞不完,問問自己有那麼多時間嗎? 買個車要快樂,不是要搞出一堆事情,拖拖拉拉的。
我的做法叫業務訂金推回,訂單還他,
找別的營業所重新談.

無論是騙人還是真糊塗,
我沒辦法再信任這位業務,
但也不會想去凹兩倍賠償金.

買Prius4真的沒有送水波爐
加上他是先講折價%數後
才另外跟你講水波爐可以折一萬五

這樣聽起來應該不是故意的


真的,,,換成是我,,,一人吞一半...補7500

人情,,道理,,,都兼顧了,,如果業務還不肯,,就一毛不多,,照契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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