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chiou wrote:
樓主應該涉世未深, 60萬買回已經是罕見有誠意的賠償方式.
你去看哪個車禍糾紛人家願意賠新車的?
30萬修好變成事故車, 你要開嗎?
就連瑕疵車, 車商也不會賠你新車.
會賠你60萬是把你當家人, 不要不知好歹.,...(恕刪)
真的, 60萬 我也覺得很高了
樓主可以偷偷去找調解委員會(不要申請調解)
趁調解委員會的第三方調解員有空時 跟他說明你的狀況
問他60萬如何
這種激動起來連超跑都會有事

華少. wrote:
各位大大,請問這台altis11.5代已在今年3月左右購買空車70.1(不含乙式保險 稅金),目前貸款50萬已繳3期。
這個月我姊要出門去嘉義遊玩跟他男朋友 開車的人是我姊男朋友,結果發生交通意外 把車撞毀了(下面附圖),現在對方(開車的家人)要已60萬購買這輛車,目前這台撞毀的車估價單還在做處理,保險那已先估算外觀大約20萬還要些時間拆裡面的引擎損壞價格 難道不能依估價單的價格去叫對方賠償嗎?我聽業務講估價單的部分真的要上法院處理嗎?我姊 我姊男朋友 車主都要有責任?會不會上法院賠償費要由我們三人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