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更新3/29]撞到計程車,求救...


行動零一 wrote:
有研究?我直說吧,你...(恕刪)

請您再看看我的保單吧~~~
不論肇責是否在我,保險公司都會處理.
還有如果對方有傷害的狀況,保險公司也會處理"慰問金"之類及住院費用.
總之,保險就是在"賭",當然是不要用到最好.
謝謝指教!
這裡好眼熟喔!!
是汐止的新台五路麥當當那嗎??
在台北市
一天跑12小時 淨利都不見得能3仟

他如果這些日子另外租一台車出去跑~~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有營業
那營業損失還能不能算????
因為他有營業
以上請不要砲我~~我不懂 我只是臆測
不過歡迎給予指教

另外車子的復原
真的就只能......看他多少了
naive888 wrote:
真的 我也保財損 也...(恕刪)


其實可以降低主險保額再保一個超額險1000萬(他一個單位是100萬,我保十個單位)

因為說真的200/400/50

人身死亡上限200 , 再加強制險160. 這樣其實有點不太夠

目前法院判決死亡一個人可能都500上下(正常情況)

所以我才把保額降為100/200 , 剩下用超額險的1000萬來補足

假如是撞到機車不幸車上二人都過逝. 一個人都賠500萬來說. 主險可以賠200.

剩下800萬就可拿超額險來補

超額險也可以補財損

因為50萬的財損現在不小心撞到雙B之類的可能隨隨便便就超過了

去年我們公司副總的凱燕停紅燈被酒駕的從屁股追撞

外觀看起來沒很嚴重,結果隨隨便便修了9X萬

我才決定要保超額險

不然50萬撞的嚴重點的國產車可能就不太夠了

更不用說進口車了
台北/ Steve Lee
沒有從頭翻到尾. 這裏我補充一下

事主原則上 是你可以指定修車廠去修理到好. 我想應該價格較低
也許七八萬就可以修好 能板則板, 能橋就橋, 能救則救. 反正就是復原到原狀.

若對方指定是原廠修的, 但你亦可以賠償原廠扣掉折舊的價格賠償
例如原廠說12萬, 但加上他的車折舊 也許你只需支付3~5萬元維修費. 即可



SK二人組 wrote:
對啊,當時如果是你家...(恕刪)


"人窮就不開車是一種基本的態度。"

這種說法不正確,改造一下便知道。

"人窮就不呼吸是一種基本的態度。"


人窮不是錯,錯在不負責任。
窮=沒有錢

如果出意外就要花錢,若知道自己沒錢,又不願意保險,豈不是把問題轉嫁給別人?

所以,基本的態度問題,但是也可以說是站在自我為中心的考量。

如何說呢?我的技術一流、我一定不會發生意外、我......


過多的我造成今天這個事件的發生。

前幾天開車碰到旁邊早餐店的機車,裡面的員工衝出來,而我二話不說,馬說說這是我造成的錯誤
我留電話,你估價多少我賠給你。

對方說沒關係算了。

負責任的態度才是這篇文章的根源問題。
希望樓主能安然度過~~

能不幸中的大幸 真的是要燒香拜佛去還願了

ex76823 wrote:
今天轉彎撞到一台小黃...(恕刪)


協議書的內容來講
計程車的營業損失一般確實是算進去
這點還ok.
其他的部份就是修復部份的爭議
這個真的有的喬了..

以你的狀態看起來應該會賠不少...
沒保險真的賠慘了...
你唯一可以慶幸的是沒人受傷
還有撞到的不是高級進口車...
建議你趕緊去保一保吧...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沒保險

就讓他告吧

跟他拖

他沒辦法營業

自己會降價

至於營業損失

法院會算

不是說修幾天就修幾天
這種事怎會去簽協議書勒.......

先去調解,不行再上法院,通常只需復原車體狀況即可!

營業損失這種求償其實成立機會很低..................

因為你的事實只有毀損!

萬一對方車廠待料個2周,維修個30天,你就等著發抖了.....

如果是我只要不在預期內的金額一律上法院,保證判決會在原本預期的少

只能說這次是車主自己陰到自己.....急事要緩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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