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不到一年的Altis撞上遊覽車,想大概了解一下權責。

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責任你七他三
這種通常都是知道自已理虧,沒錢修車,所以早早就先打電話來要賠償,指責全部都是別人的錯,他是對的,是受害者,然後會用有點大聲有點威脅的語氣,而且不會只打一通電話,個人認為錄音下來當證據,再找律師研究是否構成搔擾、恐赫。

klin1314 wrote:
你兄弟倆 別再出來開車了!!!!


大馬路不減速 也不看左右來車 這樣也算"天才"了...(恕刪)


說得太好了!! 

如果今天是摩托車 就GG了~~

職業大客車不是都有行車(時速)紀錄器
調出來看
絕對不是時速20
6樓超專業,
爬文順便上了一課,
感謝。
chuenjia wrote: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211 條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行車管制號誌之紅、黃色燈號得視需要改成閃光運轉,其顯示之意義與特
種閃光號誌完全相同。
不管遊覽車說它速度多少..不管拍攝車撞到遊覽車哪裡..
遊覽車就是沒有先停止,讓幹道車先行..
遊覽車肇責一定大於7成


停車再開應該是關鍵(如果該停而不停,除非有讀心術,否則要怎樣注意恐怕都很困難,難不成在主幹道沒緊急煞車就算有錯?),在米國閃紅燈跟one way stop一樣,沒有停下來導致車禍,肇事責任百分之百。
注意不代表要減速,小車駕駛可以主張本身車速不快,已低於速限甚多,故判斷為可安全通過,且認定側方來車會剎車(因為對方車速不快,似準備停車)。以撞擊角度來看,小車撞到公車基本上接近於100%正面撞擊測試。這樣看車主撞擊結果,小車車速應該不是很快,估計40-50之間,不會有超速的問題。

這種車禍,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喬,駕駛沒事也不用出庭。對方打電話,很禮貌地叫他找保險公司談,如有惡言就直接告恐嚇。要是有人受傷,扭傷擦傷驚嚇都算,可以具狀控告業務過失傷人,以刑逼民,具體連帶求償相關損失,反正不用繳裁判費,求償金隨便喊。如果真的很不爽,就請個律師吧。

前面有人說是小車撞大車,但以行駛方向來看,小車已行過中心線才會撞上右方駛來的大車,此時大車尚未過中心線,所以大車搶道的事證很明顯。如果調大車行車紀錄器,應該會發現大車在看見小車自側方行來時,可見到本身車道路口號誌閃紅燈,卻不停止。甚至可以考慮依此為證據告大車蓄意傷害。如果有聘律師打官司,應該會連所屬的交通公司一起告,這樣求償金額會更可觀。
Anguswu wrote: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責任你七他...(恕刪)

這是無任何號誌的十字巷子口才適用
有了一次被無賴追撞的經驗
再怎麼沒錢也要保丙式....再怎麼窮困也要花幾千保個丙式限額(通常給老車保的).
好處甚麼都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甚麼走調解上法院....你跑得要死不活的碰到無賴還是一毛都拿不到
保險公司自有方式對付肇事無賴 小老百姓沒辦法


小弟我最近也發生車禍給你參考

申請車禍1-事故現場圖 2-現場照片 3-初步分析研判表
線上申請會比較快,可指定警局領取
網址→http://aps.police.taichung.gov.tw/TJMWebApp/Apply.jsp?ctNode=3315&mp=team02

建議先拿到初步分析研判再跟對方盧
還有記得準備一支錄音筆(很重要!!以防對方事後不認帳)

另外提供肇事責任賠償比例的參考
網址1→http://www.nlia.org.tw/uploads/smartsection/610155.pdf
網址2→https://www.cathayholdings.com/insurance/page3/3-0-M-5c.htm

還有對方打電話過來記得錄音,以防事後對證,

另外對方提到只有開20km/hr,口說無憑,請他提出證據(行車紀錄器+GOOGLE MAP計算)
不管責任是誰,交給保險公司就對了,不用跟他囉唆,
不然就影片送電視台做新聞,相信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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