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ro1234 wrote:
有買保險也不是這樣賠...(恕刪)
傷害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財損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可以選擇下列附加險,增加保障:
駕駛人傷害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酒償險)、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
以上是第三人責任險,選便宜一點的3k,4k就有了
不買保險就自己賠啊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還我ID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