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30塊,準備跟TOYOTA說掰掰

連30元都要跟服務人員爭的話.哪你還是騎摩托車比較適合.燈泡本來就是耗材.哪時候會掛.誰能預料.
有時做人呀.別太計較幾十塊.把爭論的時間花在賺錢上面不是很好嗎
chou1204 wrote:
我是vios 200...(恕刪)

新車 一萬公里就換引擎腳?
怎麼看都不正常,這東西十萬公里換都嫌早。



bibliophlist_32 wrote:
新車 一萬公里就換引擎腳?怎麼看都不正常,這東西十萬公里換都嫌早。


這叫預保養,這是TOYOTA車妥善率高的主因!懂嗎?!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余志乾 wrote:
加油,我挺你,去換納智捷吧。板金硬又安全。


我也挺,+1+1+1...

missYang wrote:
在討論的過程中我也兩三次表示爭這30元很可笑,不是3000或30000欸;
且我也表示這台車我準備找時機處理掉,要換安全性較高的新車,名單之一就是ALTIS 73.9萬(6安+循跡);今天30元讓我不舒服,回頭你們就是損失70-80萬;
可惜他們生意真的太好(和泰Q1 EPS 5.5,敝公司連他們的零頭都很拚啊;且5/13去,那咖啡休息區可真是熱鬧,大把大把的鈔票啊),仍然堅持就是壽命到了,但如果奧客如小弟我堅持,這30元他們可以大方吸收沒問題。
既然這樣,收取服務當然要付費,30元也不是出不起(XD),反正就這樣了。...(恕刪)


個人覺得你比較可笑!!!可笑到只能給你87分部能在高了!!!
你講了那麼多讓我覺得你就是付不起30元,更別說什麼70~80萬元的車子,
說白一點和泰真是倒楣到了極致遇到你這種客人,真的慢走不送!!
今年初的後車推撞才造成引擎指示燈嚴重故障必須更換,這跟先前的故障原因屬獨立事件或相依關係,這需要清楚辨別。
另外燈泡屬消耗材料且已經過保什麼時候會故障並不一定,況且只有收材料費並未收工資,這已經是服務良好,不過如果從拆壞的觀點出發,當然就會認為所有的責任都是車廠必須負責到底。
missYang wrote:
背景2011年VIO...(恕刪)

何必呢?為了三十元改變那麼大
kb200163 wrote:
連燈泡壞了只要...(恕刪)


我覺得你的問題是兩個 ,一個是保固內維修廠混水摸魚得過且過不幫你出保固,害你必須自費15000
另一個是拆裝時不小心損壞你的燈泡,要你付30元

第一個是你相信維修廠,所以也沒去追蹤該問題,維修廠混水摸魚隨便回覆你,
不過過保固前一個月你是否應該要回去將你的問題提出來,以維護你的權益
不管是買新車或中古車 都該在保固期快到期前將所有可以出保固的零件一次處理
如果你說沒時間,那就是你不在意且不想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二個是拆裝時損壞你的燈泡,或許你說這是奇檬子的問題這是技師弄壞的他該處理
30元燈泡價錢事小,之前保固內車子出問題沒處理,現在你想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個問題過保固期了,問題無解
第二個燈泡問題,你可以一直反映請技師處理,或許技師會覺得理虧,找一顆堪用的燈泡裝上去,不太可能用全新的燈泡喔
堪用燈泡跟自費30元全新燈泡 二選一 你很聰明花了30元不想浪費時間在一顆燈泡上面

只能說 不管以後買什麼新車,注意保固期快到要去出保固,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話說10年前在網路買了一台TOYOTA TERCEL 1997年份
買來之後發現方向盤一直抖,回原廠維修站檢查是引擎腳老化需更換,當場花4800元更換
換完回來之後,因為很少開,經過一個星期,到了星期天要開車出去時,發現引擎發不動
當場打給原廠維修站告知我的情形,說明我換完引擎腳之後開車回家放了一個星期結果
現在無法發動引擎是否可以派技師到我家樓下檢查,經過2個半小時,2個技師開車到我家樓下,
帶著一顆電瓶,幫我接電就發動引擎了,當下我很不好意思抱歉讓他們跑這一趟,
原來是我的室內燈忘記關

當時我確實維護我的權益請維修廠派技師過來看,還好只經過一星期所以不會差太久
請他們過來的口氣也很和善,真是對他們很不好意思



我想說的意思是1.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2.態度要和善 3.得理要饒人

missYang wrote:
背景
2011年VI...(恕刪)



嗯.....燈泡30元.....好便宜
30塊..何必呢?您都願意花30分鐘來敘述一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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