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面對這種沒有誠信的車商, 也只能自認倒楣,接受民事賠償... 或訴訟解決..

只是我覺得台灣的消費者真的很沒有保障,合約就是在雙方確認下才會簽的, 合約是簽假的喔!!

更何況TOYOTA又頂著屹立不搖的招牌, 對消費者的態度卻是出錯就由消費者去承擔, 高姿態 !

沒有公道啦!!

每個業務如果都這樣做事, 那是不是也可以增加很多的業績, 之後的利潤隨業務加, 只要那個月的金額

能超過你要賠償的損失就好了!!

像我的狀況就是:

業務及其所長到我家來要退我們訂金取消合約, 或要我們加錢..補足差額..

第一時間對方也沒提民事賠償....我當時的反應就是這是故意的吧, 變相的行銷策略, 當然不妥協!

那我如果真的當下也妥協了, 對他們一點損失也不會有丫!


此風不可長丫~~





禪茶一味 wrote:
咦,簽約同時付訂金這...(恕刪)


你確定 消保法的 意思是你說的這樣?
照你說的這樣 那消保法 規定 買方 or 賣方 單方面毀約的法條 是要幹嘛用的?

多說無益.....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負家子弟 wrote:
請上媒體投訴
蘋果日報
壹週刊
中天新聞
TVBS新聞
總有一台會報導
然後車商就會有誠意來找你了

+1 找合法的流氓幫你出這口氣~

寶貝好壞 wrote:
訂金 20萬耶,樓主...(恕刪)


114
====
餘款112
====
定金是2萬

librance wrote:
最近家人跟TOYOT...(恕刪)


強力建議訴諸各大 媒體 來處理,如要靠消保官或提訴時間會拖非常長,
絕對不能姑息這些財團企業,什麼都自己說的算任由他們擺佈,
而且合約上 2.5G 價格約114萬也算不便宜,原車原同等級車價112.9萬
又不是旗艦版123.9萬! 哪來的差到10萬? 加上目前日幣什麼價格,
交給媒體吧
當然不要退!還要補錢!免談!
librance wrote:
最近家人跟TOYOT...(恕刪)
挖賽, 來這招, TOYOTA真是太屌了~車賣太好什麼都不怕了嗎?
他們覺得這張訂單不要也沒差囉?還是有很多其他客人可以賣?
第一次聽到簽約可以不算的...服了~
一堆人說交給媒體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真的很差
媒體治國的結果只會讓台灣沈淪下去......
剛剛看了一下 2.5G 售價~

http://tw.autos.yahoo.com/newcar_trim_overview/id/5414.html

是業代賣貴了~2.5G 112.9萬~賣樓主114萬!

這怎麼回事???
這個問題這麼簡單解決,不就出車就好了。價差10萬而以,多賣幾台車,不就賺回來了。
再凹一下配合廠商,分擔一下,業務不就不會貼太多了。
搞到最後,一堆負面印象,公司高層出面,還不是這樣辦。
簽錯合約,不就認賠損失吧!消費者,願意幫你,你就賺到,不願意,就只能認賠損失了。
業務就看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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