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ophlist_32 wrote:慘痛經驗樓主...(恕刪) 沒有人要改變已經發生的事但是,我還是認為toyota業務們不應該一直送這樣的東西不應先預設「每一個人都知道」避光墊不要用!那些認為「避光墊最好不要用」的說法是對的,但是不代表每個人買車前都知道這件事,我是因為發生這件事才認識了避光墊這個東西而這些車上所謂不應該加裝的東西也並不是我當初跟業務凹的我連這些額外配件的名字都不認識而是購車時依他的搭配而來的!
好像不是只有你有這個問題,剛查到有人RAV4也有發生過,業務就是代表公司,沒有私下送的東西就公司不用負責吧?消費者買車,是對公司對車商購買,車商則推出業務做接洽,業務本來就不應該贈非原廠且有瑕疵的東西給客人怎有問題時就可以回覆說那是業務個人行為?那賣車賺錢時要不要全部都給業務,因為是他個人行為賣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