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就只有給2萬! 如果給的是10萬, 他應該就不敢毀約了吧!但有誰知道會發生這種事, 也基於信任買賣合約, 信任TOYOTA!在第一時間內,對方也沒有因為算錯價錢,跟我們談要用民事賠償來做和解丫!只是拿著訂金到我家要退訂!要我們相信他算錯,卻看不到誠意, 好像理所當然的錯誤就要求消費者吸收!
重點是第一時間對方又沒說要依民事做賠償!我後來也投訴消保官, 第一次做書面申請,在期限內對方也沒有任何回覆!第二次申訴後,會同消保官做了兩次協商, 但都破裂!第一次協商對方還說,願意吸收1萬元,其餘要我們吸收, 消保官要他們回去再跟公司討論討論!第二次仍是說無法履約, 就協商破裂了!在一開始就不拿民事賠償來談, 我都花了那麼多精神在訴求"公道"上, 即便之後他們願意用民事賠償,我也會很不開心!因為我認為, 一開始對方就是想唬弄消費者, 有些人不懂就真的加價, 不然就乖乖接受,這種作為反而讓人很不恥, 且沒有充份誠信讓人認可他是真的算錯, 擺明欺負消費者!如果真是算錯, 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內拿出誠意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