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都是說少算了..10萬元 !
但我哪知是真是假?
合約都簽了,訂金也付了, 之後才要再談價錢, 要買方怎麼接受!???
那利潤不知怎麼算???

librance wrote:
最近家人跟TOYOT...(恕刪)


沒用啦
之前VW還鬧上新聞不是嗎?
消費者好像很弱勢, 簽訂買賣契約, 也要保障賣方有賺, 不可賠錢!!


還要求神保佑,不會遇到不負責任的業務 及 商家!!

librance wrote:
據國都是說少算了..10萬元 !


把單po出來我幫你看

看那業務有沒有唬爛~~

我記得民法好像是這樣說的:
只給訂金最多要只能要求退雙倍訂金。
如果是車款都付清了,那車商就一定要給車
訂金就只有給2萬! 如果給的是10萬, 他應該就不敢毀約了吧!
但有誰知道會發生這種事, 也基於信任買賣合約, 信任TOYOTA!
在第一時間內,對方也沒有因為算錯價錢,跟我們談要用民事賠償來做和解丫!
只是拿著訂金到我家要退訂!
要我們相信他算錯,卻看不到誠意, 好像理所當然的錯誤就要求消費者吸收!

librance wrote:
訂金就只有給2萬! ...(恕刪)

那就拿4萬回來,有那麼難
應該不會遇到天兵菜業務吧!
車價還會算錯!
當然要跟他凹下去啊!
重點是第一時間對方又沒說要依民事做賠償!
我後來也投訴消保官, 第一次做書面申請,在期限內對方也沒有任何回覆!
第二次申訴後,會同消保官做了兩次協商, 但都破裂!
第一次協商對方還說,願意吸收1萬元,其餘要我們吸收, 消保官要他們回去再跟公司討論討論!
第二次仍是說無法履約, 就協商破裂了!

在一開始就不拿民事賠償來談, 我都花了那麼多精神在訴求"公道"上, 即便之後他們願意用民事賠償,
我也會很不開心!

因為我認為, 一開始對方就是想唬弄消費者, 有些人不懂就真的加價, 不然就乖乖接受,這種作為反而讓人很不恥, 且沒有充份誠信讓人認可他是真的算錯, 擺明欺負消費者!

如果真是算錯, 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內拿出誠意來談!??
請上媒體投訴
蘋果日報
壹週刊
中天新聞
TVBS新聞
總有一台會報導
然後車商就會有誠意來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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