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先自己確定沒超速,看車子的錶速?準嗎?車子的錶速會因輪胎尺寸大小(是否有改過),與磨耗以及原本就有的誤差而決定與真實速度的差距,當然警察的雷射槍也是有誤差,所以高速公路的速限才會有10km/hr的寬限範圍,如果你自己喜歡把車速開到接近120km/hr,那麼你自己就需要去承受可能的誤差,與可能的罰單!!
很難啦, 怎麼證明沒超速? 所以雖然不爽, 為了不浪費自己時間, 還是認了吧
那小弟有個問題
如果是單線道
後方車輛跨越雙黃線超到自己車前方
結果觸發照相
這樣收到罰單能申訴嗎?

dangers0927 wrote:
後方車輛跨越雙黃線超到自己車前方
結果觸發照相
這樣收到罰單能申訴嗎?
有兩輛車當然可以申訴, 不過通常不會有這種罰單
照相機出錯的問題,新聞報導曾經有過很多次紀錄,或許可以申訴看看
但會不會成功,就看個人造化了
我記得沒保持安全距離也會被拍
我老爸就被拍過了...可是是人家插他車(老爸在中線,快車道的超車後縮回來)
有去申訴,但也沒用,因為他(警)說他拍到的就是距離不夠...

總之南部的高速公路遇到有陸橋時要注意,上面有沒有箱型車在錄影拍照
不依定會停在橋的正上方,兩側也是時常棲息的地點<--老爸的經驗
孟子曰: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
我想如果收到照片應該可以很明顯的看得出來
因為那路段是單行道
他是斜插進來的

另外很好奇
當一張照片裡有兩台車
測速照相會分辨是哪台車子超速嗎??

vktinie wrote:
PS.慘的是我2007/11/13才裝了所謂的雷色盾LASER INTERCEPTOR!!還是被打穿!!心情非常不好中!!!


請問你LI買多少錢呢?
效果好不好啊?
randel wrote:
我記得沒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1.在中山高南下接近彰化交流道前有一陸橋也要小心,現在警車已經不停在陸橋上面讓你看到了,都是警察和一個替代役的在測速,每次我經過那裡遠遠的看到陸橋上有人就要放慢速度,(看到三四次了)
2.在中山高南下剛剛過王田交流道時,那邊剛好分為四車道,兩個內線兩個外線,就在最內線的護欄上就曾經看到一個替代役在那邊架設測速器,推測應該是從下面省道爬樓梯上到護欄旁的,這裡也要小心,(只看到一次)
3.在中山高北上過泰安休息站的"入口"時,還沒經過"出口",會經過幾個陸橋,就在最後一個陸橋的橋墩(路肩旁邊)約158.6~158.7km處,這裡一定要特別注意,當你經過那個橋墩時,用右後照鏡往橋墩看,你會看到橋墩旁有一個綠色鐵皮中間挖一個正方形的洞,那個洞就是架設三腳架的地方,它是在你經過時從你後面測速的,所以車上的測速器應該都沒用(看到四五次而且有繳補習費3000)
4.在中山高南下下三義下坡道時,在右手邊的綠色牆上有一個維修門要注意,不定時會將測速器放在護欄上,一個黑色長方體很明顯就可以看出來(常看到而且有繳補習費3000)
以上是個人經驗值僅供參考
snjey wrote:
1.在中山高南下接近...(恕刪)


這位大大提供了不少資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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