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高速公路內線道為超車道

其實超過限速十公里不是法律規定,只是高速公路交警的一個內部通知而已,因為改輪框大小跟上下坡都會造成實際速度跟表速不同的狀況,所以為了避免爭議所以才設定超過十公里才會開單,固定式照相機的確是超過十公里才會拍,但是如果是警察拿著雷射槍的話,那就依他高興了,如果限速110公里,他把你攔下來是111公里申訴是無效的,只是會造成駕駛以及警員的麻煩而已,所以看到警察杯杯還是乖一點!!

至於內側車道是超車車道的話,很多駕駛真的就是開110公里在內側,也不給超車,也不會主動讓車道,閃他大燈或按他喇叭又怕出現瘋狂駕駛,上路真的只能看駕駛的道德觀念了,不過已經開到119公里還有人在後面要超你車,不知道各位會不會讓??

orangebear1006 wrote:
高速公路內線道為超車道
若行駛在內線時,可以保持最高速限

第一句話在01是常識,
第二句話前後講反了。

不過在01很多人只承認第一句話。
這幾個字應該作為T牌業務在交車時,要與客戶提醒的第一重點.

卡車 wrote:
因為改輪框大小跟上下坡都會造成實際速度跟表速不同的狀況,所以為了避免爭議所以才設定超過十公里才會開單


您覺得他們會替我们想到這些情況?

主要是考量偵測設備的天生誤差 (5-10%) 怕自己站不住腳 才有了此一放寬規定
3.5噸以上的大貨車就規定,除超車外只能行駛外車道,真的搞不懂交通部為什麼不規定所有的車輛都適用,這樣就不會有什麼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還要保持最高速限等等規定,掛一大堆標語也沒有用,高速公路本來就是開外側車道比較安全。
個人感覺會龜速行駛內、中車道的駕駛也很愛在高速公路開遠光燈,每次一超車後就好刺眼阿........
3.5噸以上的大貨車就規定,除超車外只能行駛外車道,真的搞不懂交通部為什麼不規定所有的車輛都適用,這樣就不會有什麼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還要保持最高速限等等規定,掛一大堆標語也沒有用,高速公路本來就是開外側車道比較安全。
個人感覺會龜速行駛內、中車道的駕駛也很愛在高速公路開遠光燈,每次一超車後就好刺眼阿........

q22045 wrote:
3.5噸以上的大貨車...(恕刪)


沒錯..有的烏龜眼睛很亮..超過以後就傻眼了..
開那麼慢..還怕光打得不夠遠嗎..還是擋了一堆人所以前面太暗..
前幾天下大雨一堆駕駛開閃黃燈..遇到危險閃個幾下還可以諒解..
閃一路..打了方向燈也看不出來就切過來了..
難怪會有一大堆狀況..

nobunaga1978 wrote:
為什麼很多人說超完就...(恕刪)


你怎麼知道表是準的?? 表寫110就是110嗎? 搞不好你只有107 人家要用110超你車可以吧?

充仔 wrote: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言下之意,就是後面有人快速逼近的時候,就得識相點讓出路來。
台灣的駕駛觀念還是很薄弱的

超車應該是要從內側超車

在台灣大概會說

我都已經繳稅了,路又不是你家的,我在合法速限,我沒錯

這時候我真不知道該說老外笨還是老外直

就算外側沒車他也不會從外側超車,他會等(催)你讓

在台灣想怎麼開就怎麼開,不管龜車還是超速車,呵

各位真的可以仔細觀察,外側車道真的可以開的比內側快,全球唯一,世界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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