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Toyota Camry Hybrid 暴衝

我自己對這件事看法,樓主勝訴機率很低,因為就算車子有問題, 但是所謂的爆衝應該是車輛故障中最難勝訴的一個類型,第一是因為再發性不確定, 第二是不易從檢測中去判定,現在樓主是原告,是樓主要花很多時間跟精神去證明車子有問題,至於樓主怎麼開車的,和泰是不需要去了解的,所以樓主是否誤踩油門或沒踩煞車對和泰而言不是他們會在意的,因為只要樓主拿不出證據證明和泰有問題,對和泰而言他們就是勝訴了, 原告要舉證的難度比被告要反舉證的難度大很多,上法院的攻防戰, 並不需要考驗樓主當時的記憶力或是動作, 因為是樓主要拿出讓和泰敗訴的機械瑕疵證明,跟樓主當時怎麼開車是沒有關係的
螢火蟲99 wrote:
我自己對這件事看法,...(恕刪)



Vehicle Control History是不是就可以判讀呢
Vehicle Control History上面沒有重踩油門記錄
如果要樓主開疑似暴衝的車子在路上
其實對路人or車主也很危險?
螢火蟲99 wrote:
我自己對這件事看法,...(恕刪)

螢火蟲99 wrote:
我自己對這件事看法,樓主勝訴機率很低,,...(恕刪)


樓主勝訴機率很低 +1
因為證據真的有點少,台灣法官無法判斷和泰有問題,
或許在美國成功率就高很多了.

是我就不告了,花時間在法庭上面,還不一定會拿到什麼,
還不如把autohold關了,車險出一出,繼續享受油電車的好處呢!!

樓主不用查我什麼時候註冊,我自己公布:
註冊日期:2005-12-28 10:23
螢火蟲99 wrote:
我自己對這件事看法,...(恕刪)


如果車子暴衝,一定要找出問題,進行改善啊!
1、其實樓主只要取得事故當天,前一個停等紅綠燈時,車輛同樣使用Autohold功能停止到行進的完整記錄,來進行交叉比對就可以知道真相了!!
2、說明暴衝的事件「沒有腳踩油門踏板的紀錄」而前一次停紅綠燈正常使用Autohold功能停止到行進「腳踩油門踏板的紀錄」,多舉證幾個當天車輛紅綠燈正常行進的紀錄來向法官說明,證明車輛系統的確有bug!!
這樣樓主到法院求償勝算就高很多了!!
給樓主參考!!加油!!





hsifang wrote:
當時行駛里程1588KM
就是影片中我的車輛發生暴衝當時的里程數
數據顯示煞車當時PCS及ABS也同時做動
證明我確實有重踩煞車!!!
而且沒有我重踩油門踏板的記錄!!!
但是車輛的電子油門訊號卻顯示100%開啟
請看VCH表格下方的圖Key Cycle 220顯示的電子油門開啟比率(Accelerator Opening Ratio)暴衝當時達到100%
駕駛人沒踩油門的情況下車輛自行暴衝出去
確定是真正的暴衝!!!
(恕刪)
在訴訟時,樓主操作無瑕疵,並不會等於樓主的車有瑕疵,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因為原告要擔負的是舉證的責任,我也看了樓主模擬是否有踩油門的影片, 但我認為是否有踩油門不會是這個法院攻防的關鍵, 因為樓主是原告, 要舉證他開的車真的是機械或是電子故障導致往前開動了,這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樓主一直認為和泰的代表跳針強調他們相信車子的檢驗報告, 其實這是否意味很強烈的告訴樓主:你沒有一槍斃命的證據!樓主不要認為我剛註冊是不是別有居心, 能開這台車, 相信樓主在人生過程中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我是勸樓主不要花這些時間去訴訟, 會浪費掉你非常多的時間
angus2302 wrote:
樓主勝訴機率很低 +1
因為證據真的有點少,台灣法官無法判斷和泰有問題,
或許在美國成功率就高很多了.
是我就不告了,花時間在法庭上面,還不一定會拿到什麼,
還不如把autohold關了,車險出一出,繼續享受油電車的好處呢!!

我勝訴的機率高不高是我的事情
跟你沒關係吧?
證據多不多你又知道了?
你太小看台灣法官的判斷力了!
你不告是你的自由
你要繼續開有暴衝疑慮的車子
是你的選擇
我想花時間在法庭上是我的權益
至於會不會拿到什麼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要為我自己討公道
我不想被和泰汽車誣賴我誤踩油門
另一個重點是讓全台灣消費者知道
和泰汽車是一家不負責任的車商
對自己販售的車輛有重大安全瑕疵
卻推卸責任不肯負責
將責任硬是推給車主
就像當年美國司法部歷經4年主動調查後
宣布以詐欺罪起訴Toyota豐田汽車公司
在2009至2010年因暴衝問題導致數十人喪生
因為Toyota豐田汽車公司曾就暴衝原因
刻意隱瞞其車輛的重大安全瑕疵資訊
欺瞞公眾及政府調查人員
美司法部長痛斥其「行徑可恥」。
看來Toyota顯然還是沒有從當年的暴衝事件中得到教訓
繼續刻意隱瞞其車輛重大安全瑕疵資訊
製作不實的車輛檢查報告
針對這一點我也會提出刑事告訴
Toyota和泰汽車涉嫌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對於這樣一家有被起訴前科的無良公司
竟然還有人相信Toyota的車子絕對不會暴衝
都已經登上暴衝車龍頭寶座的車廠
還有人寧願相信是我誤踩油門
也不願意相信我開的這台車會暴衝
我都敢用生命保證我絕對沒有踩油門踏板
車子自行由停等紅燈的靜止狀態直接暴衝出去
同樣的你們也可以去問Toyota和泰汽車的負責人還是日本豐田汽車的老闆
看他們敢不敢用生命保證Toyota所賣的車子絕對不會暴衝
如果他們都不敢用生命保證
台灣的消費者到底該相信哪一邊才對?
公道自在人心啦!

刑法第 215 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
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根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統計資料



螢火蟲99 wrote:
樓主操作無瑕疵,並不會等於樓主的車有瑕疵


晚安 螢火蟲~
我是蠻支持樓主提告的
如果是買家的話
都希望能跟品質好且肯負責任的車廠購買車子
所以我們消費者都要團結一致才對
希望你也一起聲援樓主~

另外有點不明白您說樓主操作無瑕疵,並不會等於樓主的車有瑕疵~
這是代表什麼意思呢
hsifang wrote:
剛剛才知道有人私訊我...(恕刪)


老師早,
您粉絲的留言很棒呢!不知道您有沒有有看到我2182樓的提議,我們交換律師訊息、直接就只進入民事程序呢?

我知道我過往的提議你沒有很看的上眼啦,只是想確認一下您有沒有看到,因為公開留言也很多。

如果您有看到、不同意、又不想花時間回覆,那批個閲字也可以,再麻煩您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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