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0437 wrote:
LemonCar在美國早已行之多年 而國內卻付之闕如 覺得還在於執政者的態度 罔顧民生 試想具高度爭議的同性平權法案都可以強行過關 如此基本的民生(駕駛)法案卻需要大家如此拚搏 實在不忍 選舉將至 考慮換人執政 未來才更有希望光明 提供參考
政治是照顧眾人之事
到底是哪個法案影響的人比較多?
同性平權法 vs. LemonCar法
多人受影響的法案比較重要還是小眾法案重要???
看立法委員出現的人數可知端倪!
hsifang wrote:
這麼一個小小的車輛消費者保護法案還要動用到公投決定
不覺得太誇張了嗎?
就是一個小小的車輛消費者保護法案是小眾市場
所以才會被這麼"看不起"
所以我才會建議
要讓它變大事情
要變大事情 最快的方法就是推公投!
要把餅做大就不能只針對"車輛"這單一產品
應該擴大至所有消耗性產品!
不無聊的人 wrote:
你引用我的留言然後評論"部分消費者還在幫車商講話"
請提出證據來支持你的評論不然這就是惡意及不實指控
已經有惡意毀謗不法行為!
就算你辯駁是指其他網友
這更加嚴重
因為我還沒在這一樓看到有網友反對檸檬車法案
沒有事實依據的惡意毀謗這一層樓的網友
這就是典型的自己對號入座
你如果想要提告請自便
我絕不會攔你
你看清楚我講的原文是:
「國外早就行之有年
台灣的政府還在考慮車商的利益
部分消費者還在幫車商講話」
請問我哪裡提到這一層樓的網友了???



不無聊的人 wrote:
與其依賴立法委員
何不辦公投強制政府立法?
hsifang wrote:
一個單純的檸檬車法
國外早就行之有年
台灣的政府還在考慮車商的利益
部分消費者還在幫車商講話
真是讓人啼笑皆非
這麼一個小小的車輛消費者保護法案還要動用到公投決定
不覺得太誇張了嗎?
還是你自己要發起公投連署?
我會幫你填一份連署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