魷魚兒 wrote:
都很糟糕,沒啥好說的...(恕刪)
你的說法很奇怪
消費者要的是無問題的產品而已
做不到無問題至少就召回修正
F牌ESP有問題
消費者也是如此而已
管你廠商是BOSCH還是.....
消費者只認FORD
FORD內部要怎麼攪是自己的事
同型車出同樣問題,,就是召回修正
管你是出錢修的是BOSCH的還是台灣FORD的,,還是美國FORD的
代理商賣車自然有其該負的責任
難道BOSCH不願意負責,,台灣代理商就不用負責??
joanwu5 wrote:
請問版大:
請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