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方法不錯。樓主可否告知業務及營業所,這業務很糟喔……

民事求償雖耗時,但苦主可以要求賠償因出庭所耗費用,ex:上班請假、計程車、開庭費

KKLIN2000 wrote:
奇怪了...

車商總是不接受消費者退車...

卻要求消費者接受退訂金...

車商這樣搞有沒有 違憲 的問題啊???

車商就是算準了大部分消費者沒有時間上法院耗。

車商也是擺明了認為消費者會不想牦費那麼多時間去做訴訟!

在一開始時也就唬弄消費者, 先退訂看看...等到消費者真要訴訟時再來談民事賠償!

這時就變成對方有意要和解了...真是吃定消費者, 也浪費社會資源...

真心建議大家要買車時, 還是要選擇負責任的企業!

以前都會認為日系品牌應該是售後服務最好的, 但大環境真的在改變,

搞不好換成國內的品牌,反而會有保障些咧!

也不會遇到不認帳的賣家!!!

librance wrote:
最近家人跟TOYOT...(恕刪)


你應該把哪間服務所打在標題阿
我只知道龍頭又要漲價了...

T牌 真的是躺著賣 就算漲 台灣人還是乖乖買單...
先別解約,去各大媒體投訴,直接對業務提民事,如果樓主收入高,那業務就倒霉了……
直接開口訂金賠4萬〜
如走到法院 只要表現很有誠意要購買車
表現非常失望的被對方毀約
判賠4萬元機率非常大
皇天無親 wrote:




沒用啦
之前VW還鬧上新聞不是嗎?...(恕刪)

就是有你這種打哈哈的嘴臉才沒用的
不是嗎?

藍色的鳥 wrote:
直接開口訂金賠4萬〜...(恕刪)


贊成~~~賠訂金2倍

TOYOTA 這種回應態度, 讓原本開開心心要買車的家人,心情很不好!

鶑歌營業所的所長國都都以公司會有損失為由, 無法履約!

我們當然也不排除訴訟, 爭的就是那一個公道 !

買車又不是不付錢,為什麼受這種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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