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53197 wrote:1.保險桿破了2.大燈破了3.霧燈破了4.葉子板要全換新5.引擎蓋有凹很要板金6.水箱也有跑位 要板金7.引擎集氣箱破了請問這樣維修大概要多少錢 如果都是換新的1.保險桿破了<-5千2.大燈破了 <-8千3.霧燈破了<-2千4.葉子板要全換新 <-6千5.引擎蓋有凹很要板金 <-3千-<-5千6.水箱也有跑位 要板金 <-3千7.引擎集氣箱破了 <-6千初步估價烤漆 4千走原廠與外面有價差3-5成**********tommy1847 wrote:神車被光陽GP撞到就這樣要是被野狼125撞到不就車頭全毀!! 業務說法:toyata 為了保護被撞與撞人者的安全,很多東西都是可潰式,撞了就崩潰了才能撞擊能量化開。自從我去看T牌車子時,業務要我不要用力摸板金會凹下去。所以我買車都直接跳過T牌.
很好啊,機車+對方人身沒什麼事,代表的T車潰縮的好.難道你要你的車看起來沒什麼事(跟坦克一樣硬),但是對方的車稀巴爛,而人身也不死半條命.這樣的話,可算是傷害了,有可能要賠得更多阿!自己的車修一修就好,對方人身要是非死即傷,可就不是那麼好談囉(對方喊的錢若拿出來都好談).
yuen9999 wrote:難道你要你的車看起來沒什麼事(跟坦克一樣硬),但是對方的車稀巴爛,而人身也不死半條命.這樣的話,可算是傷害了,有可能要賠得更多阿!(恕刪) 講到這個就感嘆,臺灣路上一堆不要命的摩托車,外加莫名其妙的肇事責任認定方式跟脫鉤的民事與刑事規定,好像在路上買太安全的車子保護自己是種過錯一樣……騎摩托車容易受傷的風險完全轉嫁到安全的汽車駕駛身上……希望有天可以修一下法……不要再不分清紅皂白什麼受傷的人最偉大了,今天我不受傷是因為我付出更高的交通成本選擇安全的汽車或是其他比摩托車安全的交通工具!!
8953197 wrote:車體險 是不用擔心維修費只是在想如何和解(恕刪) 白癡才和解,對方不接電話,你就當就沒這回事....汽車撞機車,一定是汽車的錯,不管對方闖紅燈,還是......只要對方用過失傷害罪告你(刑事),你就準備去減肥皂了!標準的 以刑逼民....沒錯!法律就是這樣不平等千萬不要聽保險公司的話,錢她們賠,關!你是被關他們當然希望你被關,保險公司就不用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