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Toyota避光墊的災情回報 避光墊拔起來!!!!

這真的太瞎了

如果一個避光墊的災情就這樣
且還有一堆人沒上網的

那Toyota真的賺很大

因為這情形,我猜也不是偶然發生
但Toyota 原廠卻完全不在乎
也持續送給客戶這有瑕疵的東西, 為什麼?

今天是還沒影響到行車安全, 許多人也許沒像樓主需要花這麼多錢
但原廠的處理令人心寒

該不會送避光墊,業務還可以拿到保養廠的奬金吧?

亦或這是Toyota的獲利暗黑術?
送的東西是可以有多好?

當初要買車前狂凹要送什麼什麼,還說我看別人有所以我也要有,價錢也要殺到見骨不然就找別的業務買
現在因為送的東西出問題了,又是另外一個嘴臉要怪誰?

送的東西車廠本來就不保固,要保固應該要找買避光墊的廠商吧?還想挾持網路災情要原廠賠你

誰理你?
somethingLin wrote:
2020年2月4日的...(恕刪)


好在我從不用避光墊,醜又積灰塵。

這棟樓不知那群歡樂夥伴會不會出動
*柳小丁 wrote:
送的東西是可以有多好(恕刪)

其實送的東西不只避光墊有問題,駕駛座腳踏板也是個大問題,常造成煞車板被卡住,大家還不是一直要,因為大家的需求一致,才會送一些不安全的配備,香水也是其中一種,真的出事原廠是不會賠這些的
這些車廠應該要做的是給顧客正確觀念,並註解那些物品有危險性,並對業務要求告知,如顧客還是要屬個人代購行為
拆成這樣工資了不起幾千塊

然後這東西要換總成是他們在唬爛

不過你沒DIY的能力,只能認栽,或是找願意以維修方式處理的人或是店家.

公道價4萬1之後,您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途徑,跟業務還有TOYOTA請求賠償,單據和協商過程的證據請留存好
避光墊這玩意, 我一交車就把它拆了

你又不是一天到晚都會有嚴重倒影, 有需要搞一個集塵避光墊嗎?

現在搞壞其他東西花更大

4萬買好幾副太陽眼鏡了
拆成這樣幫你俢還要車廠吞下
不然就自己修
避光墊既然是業務送的,應該可以要求業務及營業所負起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188條及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可以參考,另外可以依照消保法第7-1條要求由賣方負起舉證責任。
toyota好棒棒,車價保值維修便宜!

疑...跟我喊口號的那群怎麼不見了
*柳小丁 wrote:
要保固應該要找買避光墊的廠商吧?...(恕刪)


找避光墊的廠商要求損害賠償才是正確的
樓主搞錯對象了
最多把業務列為連帶對象而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