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點時間看完整篇文章後,基本上樓上大大們都已經提供很豐富的經驗和資訊在這邊除了祝福,還是祝福處理車禍事件,最忌諱"著急了事",該做的步驟漏了日後就只能挨著打保險部分既然沒有辦法100%介入處理樓主就更應該替自己捍衛一些權益比如送交通裁決,有時候結果會讓你意外不要太快在任何協議書上畫押-> 小弟也吃過虧再次祝福樓主順利解決~~
路權不是警察說了算依肇事鑑定委員會為準你已出車頭一半而且是他開很快在超車撞到你的他橫跨車道你也開入車道有看左右車輛才駛入的他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部分也要負起一部分他也要出示行車紀錄器不見得你要負100%肇事責任上調解委員會處理吧!
果然不出所料,原先看照片上拖痕以及計程車司機所要求的3000就覺得案情並不單純樓主(可能)真的遇到車界流行的"職業被撞司機"如果是我,我會先告他不知道有沒有計程車上的行車紀錄啊??!!事情鬧開了,計程車那方應該也會跳出來說話呀!
這次事件比較麻煩的大概是和解書了~如果和解書的部分有轉圜餘地樓主記得要上來更新~看那小黃的開車方式應該不大可能無責話說我之前騎車也被小黃撞到,不過對方態度還算不錯,警察也是對方主動叫的,後來肇責沒啥爭議對方100%,(對方換車道直接往我這過來,我當時跟他平行)對方保險也還算阿莎力我的部分全出,那次事件算是完美解決~希望樓主這次結果能逆轉,對方那樣還要付六位數感覺蠻ox的
看前後車的時間差計程車似乎是故意不讓的,請堅持自己的立場,這應該不構成"應注意未注意",或許有人認為要禮讓主幹道,但駕駛認為後車距離你的位置時間差夠你進入車道,結果那台計程車似乎有搶客的嫌疑加速靠右才撞到你,且你已轉向並不是車頭與他成90度,個人認為你並無什麼大錯!但結果還需警方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