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鴨被撞記~到底是誰的錯~?

我也覺得那台三菱的小黑車主沒有水準+沒禮貌

就算是小小擦撞我也不會想要跟它輕易和解

台灣的大賣場停車位擠到不行讓我也真的只能
我換圖示了喔~目前正在服役的交通工具
這樣500能脫身,我也是丟了錢就跑阿....哈哈哈哈哈
kengche406 wrote:
說句公道話,此事當然是對方的錯,但是您要等車位也不該停在他倒車路線的後方吧。
基本上要停進車位應該都是用倒車入庫或倒車路邊停車的方式進入(因為前輪轉向),
所以應該要到前方去等候位置,等對方倒車出來後再以倒車的方式進入,對吧。
其實我的車車也曾被想以車頭進車位的車車A到過,所以下次請到前方等車位就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故了喔。


這位大哥/大姊:

你把車停到前方去等候位置,把路佔據了,那人家車子出來之後要怎麼開走?

如果同你所言,大家都是倒車進去。那要出來的那台車就直接開出去啦!這時候又怎麼會開到前面去把路佔據?
我看是小鴨的錯 開車速度快是個人行為
而你也沒保持安全車距 如果是我我不會理你
也不會給你500元 要就叫警察
來這邊取暖嗎
我看你先在家 再多穿幾件衣服八
kengche406 wrote:
說句公道話,此事當然...(恕刪)




不能停在他前面等,因為那裡超狹宰,只有一輛車可以過吧

而且後面的車一直來,我不停下來等,後面的就會停這位子

所以我只能停在他後面,然後等他倒車出來後,我在停.
png wrote:
我看是小鴨的錯 ...(恕刪)




就停在他右後方2輛車距等他


我前面就有說了 2輛車距 這安全距離應該夠了吧

我自認為停超遠的 沒想到他還這麼酷 用耍帥的倒車方式出來

不在道路上,警察是不會受理的,了不起幫你提告,不管是不是無責任,還是很難賠
上法院浪費時間金錢,只能說離遠些,小心點,雖然幹,但有拿到500不錯了
新車最好還是要有乙式全險
sochicken wrote:
一個大約30幾歲的中年男子下車
(恕刪)

我比較難過的是這一句...
sochicken wrote:
前幾天去天母家樂福買...(恕刪)

真的虧大了。。。
反應也太慢了吧,就這樣讓他走了。。。
事故的發生應該還是要請警察來處理, 無論是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還是損壞賠償的範圍, 應該還是需要公權力的見證, 後續的責任歸屬及賠償事宜才能夠有依據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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