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購車不成, 賠訂金是一定要的, 因為國都及其營業所在處理的過程真的很讓人不舒服,而且也在浪費社會資源, 畢竟我們也透過消保官做過協商!只是真的很讓人難吞這口氣...不是只為自己, 也為所有消費者權益而爭!一定要拗到最後一刻才要來談民事賠償, 真的很欺負消費者一家連公司形象, 商譽都不顧的車商, 還常得什麼服務品質奬項,那個評分的標準不知在哪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