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li.tw wrote:
我覺得,反正有保險,...(恕刪)
那個叫做"代位求償",保險公司以車主的"地位"向TOYOTA求償
還是要先出險,保險公司才會賠錢,而且要等保險公司向TOYOTA要到錢,才不用加保費
重點是保險公司估的折舊都比較高,以保險公司估的殘值,其實對車主不利,保險金是不夠再買一台同樣年份的車
哪只是便宜了TOYOTA
樓主要有認知
TOYOTA的賠償責任最高就是一台已經折舊的車,不可能是一台新車
但是通常保險金又會低於車子現值,
如果是我
我會先要求TOYOTA補足保險金和現值的價差
然後要求TOYOTA以補償車主不便和維持商譽為理由
新車價應該提供高於行情的折讓,
至少經銷商的利潤要全部吐出來
然後乖乖補錢換新車
這樣會比較好談
不然光那個要求補足保險金和現值的價差就要花很多程序成本才會要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