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大大,車子是高速右側擦撞護欄,沒有翻(除了車頂左側也沒事)其實車撞了賠償車行損失是應該的,修車費10萬出頭,說是用二手材料修的但是報價單材料和原廠是一樣的,營業損失也要算共24天*2000是4萬8千,然後車子在高速公路超速罰單3萬7千多,車行也付了(太積極了!不然我還能轉給駕駛人),最後老闆說現在車牌要吊扣一年,一年營業損失不好算,車要我買回算我50萬就好了(2020年行駛10幾萬公里)所以現在這個事故,老闆要求車買回,我要付出67萬多,不買就是營損一天兩千算一年!我笑了!從給報價單到調解,除了超速罰單,哪一項沒灌水?事情發生了,實實在在的把事情處理好不行嗎?
撞車修車 合理賠償營業損失、罰單 合理(合理應賠但金額再議)但要你賠扣牌1年無法營業?你看租賃契約應該有歸責承租人條款甲方是可以拿契約跟監理站申請歸責講不通先寄存證信函把契約條款不賠扣牌期間營業損失及不買回租賃車理由及你試算且願意賠償的修車費、營業損失、罰單寫上拖久都對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