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i wrote:
這是剛剛朋友留言給我的
一輛同型同色的yaris高速超車,警察追不到直接硬塞給另一輛同型同色慢車。
警察拿雷射測速槍給那一輛慢速車看一個冷冰冰的151數字,然後硬凹說慢車自關西休息站以後,就開始行駛內線車道以151km/ hr超車。
當事人不論如何解釋,警察還表示YARIS的馬錶刻度是200, 所以151沒問題。
警察的說詞與當事人無辜的解釋在最後段。行車紀錄器可以讓各位看看,這名可憐的當事人從關西休息站以後,就保持中線行駛,而且是被超車的對象。
警察,你是在打擊壞人,還是為了績效? 這名無辜的當事人已經準備申訴,為了至少3600元的罰單而努力 ,但是翻案機會不高。 而且我這位中年朋友,2009年五月被資遣,今年11月才剛找到工作。他原本要給女兒一個驚喜,花錢讓讀小學的女兒參加冬令營, 現在沒了。...
大哥你說的那當事人(苦主)的情況是真的嗎??
如果不是編劇的手法,那我真的為他心疼.....
這個警察真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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