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硬塞超速罰單


豬年...豬頭啊... wrote:
我覺得話不是這樣說, 如果警察無法明確事證去證明就是這個人犯法, 就不應該去攔下這個人,更不應該去開單

如果這個警察自己明知沒看清楚車號, 自己手腳又慢, 警車追出來沒辦法咬住這個超速的傢伙, 沒辦法人贓俱獲
只是追出來自認為就是這個人, 又沒辦法舉證就是這台車, 警察就不應該攔車開單

這是警察心態的問題, 公權力不是給他做"不確定的"事情
把公權力去做沒有證據事實的事情的警察, 這樣的心態的人不適合當警察

沒錯!說的好。
在沒辦法證明犯罪前,都不應該安上罪證給疑犯。
我敢說今天要是車主沒有行車記錄器,警察一定不會承認是他們的過錯。
miffy0616 wrote:
台灣的警察........唉..........開罰單一流

講到抓賊破案嘛..........不講了............多講多生氣的..........

我覺得警察素質和能力都太低了,警專入學要加強智力測驗篩選拉......不要滿是一堆蒲隆貢的

領納稅人的錢,再來荼毒納稅人

事實證明開單也只有開好欺負的一流~
真正開太快造成公共危險的~追不到
賺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
看到這篇文章
多年前的怒火又再次點燃
在一次車多北上路段
開著SURF 1.8 在最外側車道
還載了約200KG的貨
經過一交流道口遠遠看到條杯杯揮紅旗
第一反應想說例行欄檢
就減速靠邊停並熄火
杯杯到窗邊說"把行照駕照保險卡拿出來"
就把證件交給他
杯杯証件拿到手後就叫我下車到警車邊
另一位杯杯拿出側速槍給我看
一句話"你超速歐"
一看不得了數字147
心中OS這台車踩到底連快樂錶數字都不一定能超過140了
一直跟杯杯說不可能啦
還"請"他自己開看看
他還是冷冷一句話說我很遠就看到你超速了
罰單寫一寫後就叫你離開
經過這件事後
我看到杯杯在揮旗一律當做沒看到
因為一停車就表示你心虛有問題
只要你自己停就準備收罰單讓他做業績了
真的忘不了被冤枉的感覺
看到這篇真的感觸良多
東森新聞現在在播了
115151155
『又要馬會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dicklan wrote:
沒錯!說的好。

在沒辦法證明犯罪前,都不應該安上罪證給疑犯。

我敢說今天要是車主沒有行車記錄器,警察一定不會承認是他們的過錯。


我非常同意你的說法
要不是有影片
就會像片尾那樣被誤賴
東森新聞播放了

警察~願意出面道歉

真的看的見~道歉嗎?

xtonyliu wrote:
這棟樓蓋的很快但戲也...(恕刪)


蓋的快不快是另外一回事,這事本來就是全民共憤!!
我們繳納稅錢不是給這種人吃飯睡覺用!!

開名車速151km的我覺得抓不抓出來不是重點!
重點在條子辦事的能力和效率!!

該名車主我認為道義上私下聯絡被誤認的車主並道歉是最好,沒必要抓出他~
各位聖人

這位員警真有這麼可惡嗎?

你們都不會看錯記錯嗎?


xtonyliu wrote:
這棟樓蓋的很快但戲也...(恕刪)


戲演完沒關係...

女兒冬令營的學費保住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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