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volvo S60, 前幾天遇到與版主一樣的狀況被GT125撞前輪上方的葉子板 (版主是被GP撞)GT車頭與零件我花了12600元幫對方修理該換的殼與零件都換對方在地上滾了兩圈(幸好有安全帽)身體有幾處挫傷沒大礙當天進醫院看診,後續家屬自己帶去國術館貼藥膏我包3000紅包醫藥費雖然後來調路口錄影帶對方責任較大我還是主動賠了這些費用==尊重傷者,尤其人家還是學生重點是我的s60只有葉子板凹了一塊約20公分寬的橢圓形凹洞師父說吸出來弄一下就沒事與版主相比...可能是"撞擊點不同+我是被不同機車撞"
阿比逼 wrote:機車的三角台原廠都是"實心鐵"ALTIS這種"薄皮嫩雞"怎麼會是機車的對手?? GP碟煞版的三角台已經開始偷輕三角台的鎖台已經是鋁合金,中間連接把手的是空心鐵管因為我以前的G3改過GP的三角台GP那隻三角台比鑄鐵的輕很多,後來G5,Racing都是一樣的設計其實仔細看,前叉內管似乎內縮了機車前叉內管大多很薄的,大多都是先彎前叉,然後才是三角台
對於與機車對撞,即使對方過失比較多建議還是主動關心機車車主的健康狀況,與主動和解...汽車本身受損則以自行吸收優先考量別小看這些動作,這些是真的損失最小的最大機率動作(如同42樓所說明的)如果今天是汽車碰撞汽車的無人受傷之撞傷.....以上皆為廢話要怪就怪台灣的恐龍條款+喜歡拿前例判決的法官+只想到如何賠最少的金額的保險公司,即使是在高速公路撞到騎腳踏車的,只要單方面人受傷誰管你路權不路權的
日系車的設計是都會用車車頭尾鋼性較差主要是降低這種小踫撞造成人員大傷害車廠這樣設計的另一個目的也是為了賺這種發生機率最高的小踫撞錢所以每每改版都只改車頭尾讓新舊車不能通用零件來增加收入這也是日系車踫一下不是下巴破了就是零件斷腳不換不行的主因言也連帶的墊高副廠零件與通路商存貨成本及仿造難度是一舉數得的設計
ccl7713 wrote:我開volvo S6...(恕刪) 我同事也是這樣對方機車違規撞到他車尾他除了幫修車 給紅包 出醫藥費對方還不願意和解話說以前年輕不懂事 騎機車撞到違規汽車是我去負擔修對方汽車跟自己機車 囧 真划不來
carlos31523 wrote:請自行查閱判例~不要危言聳聽最好闖紅燈還是汽車錯~頂多被判過失比例~但是絕對是機車多.(恕刪) 不用看判例,我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從後面撞我的計程車司機,現在還在關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