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下限(LEL):4.0 ﹪
爆炸上限(UEL):75 ﹪
爆炸需要 燃燒 加 連鎖反應
燃燒需要 可燃物 和 助燃物
爆炸界限指的是 可燃物 能引發爆炸的濃度範圍
可燃物的濃度太低時 => 沒有足夠的東西可以繼續燒 => 燃燒無法持續 => 不會爆炸 => (由此可定義出爆炸下限)
可燃物的濃度太高時 => 沒有足夠的助燃物可以繼續幫助燃燒 => 燃燒無法持續 => 不會爆炸 => (由此可定義出爆炸上限)
參考下列文字定義與說明.
爆炸界限(Explosive limits)
爆炸界限又稱爆炸範圍、燃燒範圍、燃燒界限等。
可燃性氣體與助燃性氣體混合時,必需在一恰當濃度範圍內方能燃燒或爆炸,例如甲烷在空氣中之爆炸界限約為4.7%~14%。
該界限之最高百分比稱爆炸上限,最低百分比稱爆炸下限。
當混合濃度在爆炸上限以上或爆炸下限以下時,皆不會燃燒也不會爆炸。
其原因係因濃度過高或過低時,將造成可燃氣體分子與氧分子碰撞機會減少,產生之反應熱小於所散失者,無法使燃燒之連鎖反應持續進行。
爆炸下限數字愈小表示該物質易於爆炸;(爆炸上限-爆炸下限)/爆炸下限=危險指數,危險指數愈高愈危險。此外爆炸上限為100%者則多數為不穩定物質,可能會產生分解爆炸、聚合爆炸等。
氫自燃溫度 573.8℃ : 指物質不接觸火焰而能自行燃燒的最低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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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學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