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硬塞超速罰單

這警察口氣真差
屌兒瑯噹像流氓
做出來的事跟流氓差不多
無賴到極點
希望他直接被革職

djboygod wrote:
茫點太多..執法沒有公信力...(恕刪)

這句話說得好...也是警方這次最需要檢討的..
哇咧 來太慢了 前面借個位置給我揮揮手

好傲慢的口氣 真是當台灣你最大了嗎?
證據收一收 來去告那個亂開單的警察啦...

always5336 wrote:
拜託~~條杯杯車牌也...(恕刪)

警察要是知道有行車記錄器應該就會縮回去吧!!

下次被欄下來

你確定你沒看錯!?
我有行車記錄器哦!!
你開錯明天保證上頭條!!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 全世界95%國家機車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看了影片後覺得國道警察真的很ox
這種情形我兩年前也有遇過
那天是晚上值班回家後,值班手機忘記交接給同事,而同事也跟我一樣散
只好從樹林開車去內湖交還手機
當時已經凌晨1點多了
回程時在二高中和段被國道警察欄下
因為從來沒有被攔過,所以還笨笨的往前開
想說警察為什麼一直跟我車後面
沒多久就開來我旁邊要求我路邊停車
警察說用前測雷達遠遠就偵測到我車速超過100公里(那路段速限90為特殊地段)
雖然二高速限是100公里,但是那天我反常都只開不到100公里(當時不知那路速限90)
當下很氣,想說警察看準這段是陷井路段,想開我罰單
但我一路上都有看時速表,那有開超過100啊!
而且車子不都是快樂錶居多,我都沒開100了,那警察哪測出10x的數據
於是跟警察灰很久,依然是不理,然後就被逼簽罰單了

收到罰單後當然是跑去監理站申訴
第一次申訴過好久,然後寄來一張駁回的通知書
於是再上訴,等到要到法庭時又已經好幾個月了
由於事發很久了,且當時氣憤的情緒已經沒了
所以也沒多準備資料,於是開庭時被法官抓到弱點
法官問我說當時開多快,我只回說決對沒有超過100公里,警察為什麼測出10x公里
法官就說就算沒超過100公里,但也超過該路段的90公里了
我回辯說:啊不是有寬限10公里
法官說,那是給民眾方便且避免機器誤差值所以會有寬限10公里的寬限
但既然我已經超出該路段最高時速,那也沒得辯了
於是回家不久後,收到法院傳來的敗訴裁判書
但上法庭真的是耗時也耗力,又要請假什麼的
只好乖乖繳錢給國庫了,那是我生平第一張國道上的罰單,也是至今唯一一張國道違規罰單
當時的兩位國道警察的態度真的很ox,那時我上法庭連看他們都不看一眼說
反正一切都過去了,只是看到影片又讓我想起來這段回憶

最後,影片主人的講話語氣跟聲音跟我有像耶!我們都有同樣的遭遇
好在他有裝行車記錄器,不然又要被警察給吃死了...

還好車主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車主的清白,看來應該要裝一台比較安心,車主個性好溫和喔!要是我早抓狂了!

thegis wrote:
警察要是知道有行車記...(恕刪)


這樣講的話可能會有威嚇員警的嫌疑...
應該用更委婉且鏗鏘有力的說法

至於怎麼講...小弟國文不好,有待網友分享囉

nanho wrote:
剛剛在電視上有看到了,警察也是人?加油
..(恕刪)



警察是人,小老百姓就不是人嗎?

妳不覺得這樣栽贓很78嗎

如這位車主沒裝行車紀錄器不就要白白被栽贓嗎?
真巧~~
前幾天在二高大林梅山南下路段也碰到一台同款同色的車子行駛於內線
我在中線維持表速115上下/GPS 105上下

當時該車也是差不多150左右的速度刷過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台車~~

那個事主也太緊張了吧! 解釋的里里落落的

且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怕啥!

要是我就不解釋, 我只問他的姓名跟編號, 並拿手機拍照紀錄

然後說: 我車上有裝記錄器, 除非你提出證據, 不然我就要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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