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八五 wrote: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阿,...(恕刪)
如果你要說那張圖是合成的,我沒意見,我也說過了,我是網路上找到的。
但在法律上的見解是....你要反駁我說他是合成的,你就要拿出證據,例如那台車號查證後確定不存在之類的,
而不是你個人100%保證就算數的....
再來更好笑的,那台澎湖的馬5當計程車,你說是鑽法律漏洞
後來又拿了imax的計程車照片給你看,你又說對方是有問題的
看來,我就算找出再多的證據,你也會繼續用這種方式來回應...
我只相信seeing is believing,馬5跟imax這種滑門車輛就是可以當計程車的
最後,你給我亂扣的那頂帽子,硬是栽贓我說馬5爛這件事,不用跟我道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