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開車不一定安全
騎車也不一定是肉包鐵...
8953197 wrote: 保養廠說 1.保險桿破了 ...(恕刪)


保護行人跟機車騎士

可以按個讚.....呵

Windom5168 wrote:
俗話說:狗吠火車

推這句

神咲 七海 wrote:
對於與機車對撞,即使...(恕刪)

高速公路上撞到腳踏車,
或是撞到對向的來車,
非故意撞擊的條件下

印象判決有一個叫做信賴原則什麼的,
並非一定有罪

本意在,
行駛在正常道路,怎麼會有對向來車或是行人出現,
這是匪夷所思的狀況,
令人無法閃避
人沒事重要,雖然財物損傷心情一定會很幹的!!
新新的東西這唉了一記就要手術了..唉

開個玩笑,這篇可能會讓GP125變成神車了~哈哈哈

怎麼好像找不太出來GP125有太大損傷XDD

原本想說..應該至少有些殼會爆掉才對

結果目前只看到剎車拉桿要換了
https://www.youtube.com/user/whsvdo

atoss888 wrote:
一堆人在大驚小怪啥....(恕刪)



小弟想說:機車貴的有理><原本還在嫌機車越來越貴~~這台機車鋼性應該不錯..難怪那麼多年輕人買~~

Coffee1018 wrote:
高速公路上撞到腳踏車...(恕刪)


應該是風險實現跟客觀歸責理論

在判斷客觀購成要件該當否所用

在高速公路上以正常時速行駛突然有腳踏車出現...
駕駛本身無製造任何社會所不容許風險
自然構成要件不該當,不算違法。

若有錯還請指教~

神咲 七海 wrote:
對於與機車對撞,即使...(恕刪)


車主做法十分正確,因為你有主動嘗試與對方聯絡,至少有留下通聯紀錄與訊息

萬一對方後來翻臉反過來咬你,這都可以當作佐證的

像一般小車禍,即使雙方當下說沒事和解,也一定要主動跟對方留下電話姓名

並打電話留紀錄,萬一對方家屬耍賴都可以當佐證的

車禍處理的一點點小常識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不用看判例,我自己就...(恕刪)


所以說這位空格大大的經驗是,空格大大騎機車闖紅燈後被計程車撞到,倒楣的計程車司機還要去關嗎?

闖紅燈的沒事還能在網路上發言?

8953197 wrote:
機車好像前面的蓋板有...(恕刪)


口說無憑,沒有和解書!小心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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