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kawa768815 wrote:
用我自己的遭遇回答你
我的走位跟WISH一樣是在第二台
但是我是一直用差不多的速度約15公里左右保持半台車距離(塞車中)
我也是沒完全停止的情況下突然被撞了
當時有好心的第四走位的車主提供了自己前方的行車紀錄器
第四位車主沒事他說因為看到第三台車太瘋狂了根本不敢靠近
沒錯...發現第三台車不停的瘋狂加速又急煞就像在逼車一樣
最後才撞上了我的小屁屁
結果裁定第三台車賠全部
我的印象很深我的第一次KISS給了勞斯萊斯
我還很好奇的問了一下請問您一共賠了多少
竟然換一支加內鐵、保桿以及後廂蓋可以買一台國產大型房車阿
那台B車開車真的滿瘋狂...用我的事件來看的話
他應該是全賠
這案例太重要了!
可以用來打臉執著在「推撞」與「追撞」的論述者。
randerpy wrote:
用定義來說就清楚了...
追撞:車輛行進中因後方車輛撞擊剎車不及而撞擊前車(恕刪)
假設有ABC三台車
A煞停 B撞上去 最後C再撞上去
這才是追撞的定義吧

法律知識庫
看到整棟回覆,超好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