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_sky0066 wrote:
護衛隊隊員很努力的要...(恕刪)
你一定是樓主超級好朋友,從頭到尾就你幫腔最多。
是不是暴衝,提告就對了。這種你講你的他講他的動詞,沒有答案。
反正若覺得和泰汽車要負責任就提告,如果告不贏,就不要再說法院不公。
有些事情是需要一連串碰巧才會發生的。而且人都會有盲點,一旦認定是A開始鑽牛角尖,那你繼續A吧。
其實當車主把親身經歷放到網路上,為得不就是要獲得更多數的支持。
可是一個對自己沒信心的人,還要放上網藉網路輿論來施壓,我也不會看好能贏官司。
很多離奇的消費糾紛總愛放上來,然後試探車商會不會為營造優良形象而協商。
不然就是那種要不到想要的糖果吃,三不五時就貼一些讓車商形象不好的新聞。也有那種自我感覺很好的一直吹捧特定品牌的網友。
這篇都搞一個禮拜,也上電視了。要是車商覺得理虧,早就協商了。
最後判決一樣會回到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律,因為每個功能的操作說明最後一定會加註此系統有可能因某些狀況失效,風險仍必須要承擔。
如果這條告得贏,台灣絕對不可能有Level3自動駕駛系統。誰敢讓台灣人使用,責任都推給先進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