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30個字 wrote:
白癡才和解,對方不接...(恕刪)
汽車撞機車一定是汽車的錯,您這天大的錯誤是誰說,不要在這貽笑大方、危言聳聽,人家說沒有知識要多看電視,沒看電視也要多多上01,交通事故處理原則,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肇事原因是根據肇事事實、證據、相關法令規定等,於民國82年起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概念,交通事故不再只是車輛的錯,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事故責任認定完全依視道路的路權
你可以來闖紅燈我來撞你,看看你倒楣還是我倒楣,計程司機判一年......判決書在哪裡?,不知道您是斷手斷腳、還是失聰、失明呢?還是計程車司機是累犯,如果沒有通常我很好奇所以要您判決書一窺究竟,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錯了就要認
11246522 wrote:
汽車撞機車一定是汽車...(恕刪)
你說的那是民事,你才要多看01吧!
有很多車主,就是跟機車發生車禍,保險員都跟他們說,盡量私下和解,
以免被告刑事。
我可以在01上找到很多案例,請問你能找出 機車告輸刑事的案例嗎??
你今天開車撞到機車,你沒受傷,機車受傷,這樣就可以告你傷害
你才要多上網吧!01每個月就有被告刑事罪上來求救的。
最討厭這種沒知識裝懂的小孩,不懂還敢笑別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1872610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131608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309105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54731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31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