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高速公路內線道為超車道


happykao01 wrote:
那是紅斑馬沒拿雷射槍出來測速別心存僥倖
紅斑馬要是心情不好111KM/H就把你攔下來要你的簽名囉~


在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上有+10KM的寛限,所以超完車請回中線吧.不要佔著內車道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於95年9月16日修正,其條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經執法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往年交通事故而造成嚴重傷亡,超速失控為肇事之重要原因,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該局將依前揭規定辦理,行車途中仍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切勿超速。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
標誌指示或公路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
置者,應依左列規定:
一、車輛行駛於同向二車道路段,除為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
  車道超越前車外,不得行駛內側車道。但排氣量超過一千立公分之小型車
  輛,得以最高速限於內側車道繼續行駛。

幫查一下~~~

我想本篇重點是在於內側是超車道,及內側目前就是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法律規定就是如此,而不是用心有愧無愧的問題!!

至於其它技術問題,如表速、塞車等,應該不是樓主想要討論的吧






"內線道為超車道" ,不管你開多快,超完車後,還是在允許的情況下,找時機切回中間車道.大家會感謝您的.
yuyilin wrote:
看來你是新手喔你到底...(恕刪)


我開車十年一直都是外線超車,感謝樓主提醒~

要不是樓主提醒我都忘了自己是開左駕車不是右駕車.


龜車無敵

jen.tsomin wrote:
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 其實也只有內側車道是真正的無限速

三線的路上中線約在150上下 外線是卡車等慢速車道

而內線雖是無限速但是他門超完車一定馬上回到中線

只有極少見的跑車會在內道飆車

不知道是法規還是他門的用路習慣 這樣用路比較有內線道超車的意義

而且即使小弟的VW想在內線小飆一下 內道的雙B一樣會回中線讓路

如果台灣也改成無限速 不知道會不會更好
...(恕刪)


jen.tsomin 網友舉的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例子,從邏輯上而言是最合理的...
台灣的法規會有個大哉問的超速爭議,即「在內線車道超車完後是否必須馬上回到中線車道??」
因為假設內線車道有A車以法規限速內定速開車一路到底(可能是110KM/hour),
B車跟在A車後面想超A車,怎麼辦??
當然就是切回中線車道空檔,然後中線超速超過A車後,再切回內線車道...如此惡性循環...




orangebear1006 wrote:
最近聽到一個消息
就...(恕刪)


一早看到這個討論串蠻好玩的, 討論內線龜車, 發在T版.........嗯.........
是的..

聽說日本車的大燈開關在左邊桿子

夜間行駛時儀表板恆亮偶爾都會忘了開大燈

記得要去轉一下桿子

順便提出來一下~
以前中山高,單向有二車道,目前擴寬單向為三車道或四車道。(在興建中山高時,日本人曾經建議台灣為了考量日後車流量,傾向建雙向各三車道,但不被當時政府採納)大貨車目前超車,不能使用最內車道。

高速公路限速,因為考量每台車的速錶,不一定相同(有很多因素,如輪胎徑……),所以會有十10放寬範圍。如限速100公里,最高速不要超過110公里。
你應該是想故意反諷吧!?

台灣沒有所謂超車道

要超車請自行找空檔超車

內線道在台灣是平日沒開車

假日帶全家出來遊玩慢慢開

造成後面大塞車的一條路

不惑之惑 wrote:
"內線道為超車道" ...(恕刪)


台灣人總以為開100在內線道

就是合法無敵

從沒想過他的表可能是快樂表!!!

或別人有急事要用超車道卻過不去!!

也難怪~常常上演超車逼車事件!

馬路都是自己家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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