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adoyakumo wrote:
沒貼隔熱紙的時候也不覺得陽光有什麼問題,頂多熱一點包...(恕刪)
我以前的車前擋也都沒貼。
這次想貼,一是隔離外線(減少內裝的破壞力),二是在大太陽下開車,穿裙子的老婆美腿常被晒的哇哇叫,常要找東西遮。
cinnamon coffee wrote:
其實是法規本身就有點語意不清,令人混淆...
像前面我說兩側可以低於70%,這句話就要修正,因為看到最後,一句『自中華民國九 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前擋風玻璃或前擋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不得低於百分之七0。...(恕刪)
cinnamon coffee wrote:
這一篇有提到75%透光率,你參考一下
Altis Hybrid尊爵白開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