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代烏龍害我領不到報廢金

看了這棟樓真的覺得台灣人好可憐,被業務的錯誤認知害了竟然會是檢討消費者?!就算消費者沒有做功課那又如何?法律上的口頭契約說了就是算(只是舉證比較困難),
法律上沒規定消費者沒做功課就要懲罰啊?
難怪台灣的檸檬車法案一直沒法催生,台灣消費者意識實在是太奴性了
我跟你一樣車子是我的名字,新車買我爸的名字,南港Toxxxx 賣車給你都說沒問題,保證沒問題,直到交完車說戶籍不在一起不能申請,一付不干他的事推說政府規定,讓人幹在心裡口難開...
叫業代五萬全吞,
或是公司幫業代吞這五萬,
可能性很低,
不如,你可以協調,
改用五萬元保養卷之類的,
這個,其實比較有機會談成功,
以五萬元保養卷,換算下來,
其實公司或業代可以少賠很多,
對你也沒影響,五萬元保養卷之類的應該用的完.

Xuan527 wrote:
各位大大有件事困惱...(恕刪)


爾後字字句句都要紀錄或用line訊息當證據

qaqaqa1 wrote:
樓主都也跟業代再三...(恕刪)

業代疏失道歉就好了,人家損失的可是寶貴商譽,報廢補助的資格本來就有政府公告,業代不是唯一取得訊息的管道,你要用這個去爭五萬元賠償不太可能,最多就是去和泰鬧事看人家拿什麼跟你私了。
跟他說你不要錢了,要他還你原本那台車....
https://medium.com/@ln1202

vic989 wrote:
我跟你一樣車子是我...(恕刪)

父子就算戶籍不在一起當然也符合退稅5萬資格,只是你以為不行
好好笑,已多次跟業代確認,也有人能檢討消費者。買車是該做功課,那賣車的更應該做足功課吧? 難道業代不該在成交前再確認一次規定嗎?成交後再來說抱歉我搞錯了,真心讓人無法接受。

就好像我客戶來詢產品,結果我給錯資訊而害客戶買錯產品,還回頭跟客戶說"雖我給你錯的資訊跟產品,但你自己也要google查啊"
樓主直接上了社會大學的一課

業務的話不能盡信..
業務或許也是無心的欺騙
但損害已然造成
如果遇上一個存心欺騙的
就不止這5萬了


業務的錯???
如果這樣歸責會比較好過的話....
但是不記取這樣的經驗..
這種事會一而再三的發生
然後再上網抱怨???




Xuan527 wrote:
各位大大有件事困惱...(恕刪)

基本上超過二等親就是沒有
業代只是幫忙送件
過不過是政府在審核
業代不做功課
自己要做功課
我也是自己上網看相關規定
要送審核的資料我比業代還清楚
業代只想賣車賺錢
貨物稅減免的5萬不是給業代~他怎麼會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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