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警察都是這麼爛嗎? 還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整個執法的過程暴露著粗糙, 專業不足以及公權力暴力的問題!登門道歉是因為影片證明小Y駕駛者被栽贓, 居然被廣大的市民知道了,這已經不是車子的問題, 雙B 一定可以開到200追到肇事者, 重點是執法者的執法態度及執法過程, 難道舉發都不用有影片佐證嗎?既然不能提供相關明確的證據, 這個單他真的開得下去嗎?素質低,水準低, 但態度高,出錯率高 !! 這種體系如何保護人民.每年辛苦繳納的稅金培養出了這些公務員~ 悲哀拉, 把錢拿去餵豬都比丟到水裡好!
矮子喬登 wrote:我確定你的表達....(恕刪) 他表逹方式 沒問題 只是想為警察找個 認錯車 硬掰 的理由不管今天警察制度如何 福利如何 工作辛不辛苦 不想做可以請辭 一堆人等著去~~ 不適任失去服熱忱的警察 不要卡好啦
警察應該是影片 1:10 左右停在路旁的那一台, 所以沒有什麼爭議啦!至於對話內容, 聽聽就好, 難道警察要說我也不太確定那一台超速的車就是你?或是其實我也沒有看清楚? 而且警方也已經出來道歉, 所以應該是誤開罰單沒錯.lovecats00708 wrote:我認為這影片有爭議警...(恕刪)
lovecats00708 wrote:我認為這影片有爭議警...(恕刪) 大大我不知道您的意思是怎樣影片不公嗎~~~這影片的開始是在休息站入口前拍的在23秒的時後您沒看到有個牌子藍色的藍色的藍色的藍色的藍色的藍色的休息站住右你不知道高速公路的休息站牌子是藍色的嗎在入口前500公尺開始這樣有證明車主有進或出休息站了吧而且還是在中線,車主有變換車道嗎~~~您沒注意看影片別下定論好嗎還質疑咧~~~~
kennyisman wrote:只是版上有些謾罵那個開單的調伯伯我覺得太過於情緒化.換個角度想想,其實那個調伯伯確實是在認真執勤沒有打瞌睡,畢竟元凶開到151KM,我就不信版上有哪位有辦法在靜止狀態下看到時速開到151KM的車就能夠記住車號,與其苛責那位執勤的調伯伯倒不如去檢討警政署為何不讓條伯伯的測速器加裝影像紀錄設備 您的觀念需要修正,要開單必須確認是違規車輛才行,單憑廠牌、車色就認定是違規車未免太過草率這就是未經查證,直接以主觀認定所造成的錯誤,若要玩大一點,可以用瀆職罪移送法辦,外加行政處份喔
果然新聞都報出來了耶新聞看了其中一段報導,心中不免心酸...為繳罰單 取消女兒營隊還有自稱是受害車主的朋友說,這名車主去年5月被資遣,好不容易上月才找到工作,原本要給女兒一個驚喜,讓她參加冬令營,吃了罰單就沒錢去了。條杯杯啊!!條杯杯!!紅班馬車上安裝的配備那麼多,只憑當下的判斷去誤開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