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保固是從交車日起算, 如果一月掛牌一月交車的可以延長, 那我們12月掛牌同樣一月交車的也應該享有同樣的權益, 否則就會出現同一天交車卻有兩種不同保固期限的問題.請去年12月定車掛牌, 今年一月才交車的車主,趕快打電話給業代, 跟toyota要4年12萬公里保固, 越多人反應, toyota纔會正視我們的訴求.
和泰網站已顯示,*總代理追加一年或20000公里保證適用於2010/1/1(含)起交車之車輛.請注意是交車, 而非原來的掛牌.http://www.toyota.com.tw/event/201004_thankyou/index.html 下之活動詳情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