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看了契約書,車價 769000元!

汽車價格發票

問題在這張[說],送你的部份,看上面的抬頭.

問業代發票的事,業代說 [還有一張配件的發票,每個月月底才寄到,應該這幾天會到]
買這部車,沒比價,沒殺價,直接簽約,車價那張 769000元, 第二張,業代說是送的配備!
(如果第二張是花錢買的,是不是要有價格.)
當時的想法很單純,就是沒比價,沒殺價,送些配備應該的.
說實在,如果那個配備是用錢買的,那個行車記錄器決對不要花錢買 TOYOTA 的過時產品!
這篇我主述,不要有人跟我一樣,笨笨的上當. 買的跟送的傻傻分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