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年前買車,舊車交給業代處理,說好舊車賣車款全額給新車付款。
結果付款時被業代A了一萬元左右,最近整理買車資料時才發現。
去跟業代抗議,業代卻一口咬定說二手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裡寫著賣車款都交給我,所以是我沒有把賣車款全額交給他。
我當然可以要求他提出賣車款交給我的簽名收據,但契約書就是寫那樣舊車賣車款全額交給新車付款也只是口頭說說而已這樣告他詐欺也是有夠灰。
講白了一般小老百姓買房買車一輩子能有幾次,哪有可能和那些長年在業界裡打滾的老狐裡對抗。他們想宰你就只能任人割宰了。
沒想到世界第一品牌大廠還是會這樣欺負消費者,以後新車只能買勁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