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若跟人發生糾紛 可以把對方打昏嗎?

對方若先動手..你能閃過第一記對方攻擊
接著隨你怎麼"自衛傷人"
有能力的話.."太over的自衛傷人"也能讓對方趴地動也不動
界線狠模糊..自己拿捏...也很爽
前提是對方先動手.對方先挑釁.對方不對在先

最後讓對方全身傷去警局做筆錄..然後再賠你錢
現在很多那種一開始很昂聲很嗆的..然後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屁孩居多

R Y wrote:
若騎車不幸遇到火氣很...(恕刪)

建議您估狗一下 正當防衛 或是請教律師

jefftaker wrote:
對方若先動手..你能...(恕刪)


怎麼證明對方先出手?

只要有還手就算互毆吧!

如果沒有行車記錄的話……
正當防衛
刑法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提你要證明對方先予動手,始可認為有防衛意思而主張正當防衛。
騎車的話看對方人數和體型吧!!!
單挑又不是大隻佬當然打了阿
受傷躺醫院和讓對方受傷躺醫院
當然是出手"吼係拉"
反正大不了傷害罪罰錢了事
有行車紀錄器就連被起訴機會都不大了
如果對方人多勢眾還是跑吧
除非你跟葉問一樣強
可以單挑10個

如果開車
通常車上一定都會有家人在
我會選擇踩油門撞他
閃了就跑不閃就撞趴他再報警

不能打昏


舉個例子:

對方右手拿棒子打你,你只能針對右手到棒子離手為止,離手後,法官會認定對方已無威脅,再打就不行





不小心砍斷對方右手要看你會不會和法官盧
什麼地方不打,打頭部是最致命最脆弱的部位,這點你會不知道嗎?這算是正當防衛嗎?萬一打死人就慘了.如果,我是法官,你等著被判刑吧,還說打人一定要從頭部打?你也算是狠角色阿
警察的建議是跑~別還手~

蒐證報警然後等各15分鐘後他們就會來救你了~

運氣好的話會快一點~

還手的話對方身體瘦弱葛屁就是防衛過當~

吃罪是免不了的~
直接踩油門撞過去
然後喝酒, 變酒駕
這就不是謀殺罪了, 賠十幾萬了事

你覺得球棒比較長還大鎖比較長?
先去學詠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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