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說到公司新的彩繪設計理念是做運動風..所以蝴蝶二代彩繪才加上條紋..又因為衣服可以搭鞋子..那安全帽可否搭鞋子和衣服或機車呢?當然一件牛仔褲幾千塊..衣服一件幾千塊..安全帽一頂也是可以接受的範圍..所以說當今天跟女朋友或正妹約會時..安全帽是否可以成為一個衣服和鞋子之外的另一個配件?今天國外消費者一個人擁有安全帽在2頂以上的佔50%以上..有3頂以上約在25%有5頂以上還有8%左右..我想他們去雪地用雪帽..越野車用越野帽..騎重車用街帽..安全帽是變成他們身上另一個的配件,這種思考方式是否可以適用台灣呢..拭目以待吧..